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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也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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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确保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2月23日下午,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消防大队监督员联合辖区民警对辖区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执法人员在对经棚镇新希望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上网人员较多,空间狭小,空气混浊,在网吧上网人中有一男子无视消防禁烟标语进行吸烟,一旦发生火灾,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监督检查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希望孙某停止吸烟,该同志不予理睬,依旧我行我素。

该男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为以严管重查的高压态势,同时起到警示他人,对王某达到彻底教育目的,宁城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辖区民警和消防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将孙某在网吧吸烟的违法行为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网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到位的行为予以做出严厉的警告。

发表于 2013-1-5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发表于 2013-1-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支持这种态度。
发表于 2013-1-5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啊。不错
发表于 2013-1-5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3-1-5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种做法!
发表于 2013-1-5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怪网吧通风设施不行,网吧不能吸烟,还有谁那么无聊去网吧上网!
发表于 2013-1-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场所不允许吸烟,这个政策已经有好多时候了,但执法者到哪里去啦?
发表于 2013-1-6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拘留15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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