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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提醒:公安部交管局,不要用一百个错误来掩盖一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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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5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交规黄灯当红灯用本身就是脑残的表现,现在这几天不断出台什么解释和细则。其行为只能是越描越黑,越表越糊涂。红灯停,绿灯行是天经地义,你们来个新规,弄了个黄灯停、绿灯行。红灯干什么?红灯闲着在家没事可做了吧???再说,黄灯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警示作用。可现在,黄灯成了停车信号,警示信号还得想别的办法。有人提议路口完善倒计时装置,有人提议绿灯最后闪几秒。其实这些功能还是为了警示大家。这个改动不仅违背了红灯停绿灯行的基本概念,还让路口的通行率大减。
  请公安部交管局撤掉新规,不要用一百个错误掩盖一个错误。错就是错了,错了就改。如果这样下去,执迷故意不为之,交管局领导必须给党和人民一个交待,必须辞职。

  交管局你真行,
  绿灯走来黄灯停。
  交管局真操蛋,
  红灯的事黄灯管。
  交管局拍脑袋,
  红灯作用被取代。
  大红灯闲家中,
  众多网友乱轰轰。
  交管局你真行,
  取消警示灯作用。
  众司机真急眼,
  右脚急着踩踏板。
  交管局真嘴硬,
  网友意见没反应。
  方法一,倒计时,
  其实还是来警示。
  方法二,闪三秒,
  警示作用不能少。
  交管局晕脑袋,
  张三的帽子李四戴。
  张三没帽天气冷,
  弄张报纸盖头顶。

  新交规是一个拍脑袋的懒政,还是一个愚政,应当由人民用时间评判。
  下面我们举一个例子:
  一、条件。设想一个时速20千米的两箱小车,车长三米。行使距停车线0.1米处,黄灯突然亮起。
  二、正常人从眼看到后经大脑计算的反应时间到脚踩下制动踏板,大概是一到两秒,考虑到人的反应速度和动作速度的差异,我们在这按两秒计算,这二秒时间车行使了多远=20000/3600*2=11.11米。不考虑刹车距离这个车后尾已经越线多少米呢,11.11减去车长3米再减去0.1米=8.01米,也就是说在零刹车距离的情况下此车已经越线8.01米。
  三、那么我们还是假定刹车距离为0,这个3米长的小车多大的速度才能刹车时不超过停止线呢?3.1/100/2*3600=5.59千米/H。哥们你家开车能每小时5.59千米正常行使,我服你,你真是开车的高手。再说,就这速度行使,北京的路从天明堵到天黑你信不信?我得天呀。你说这是懒政,还是一个愚政。
  四、我们不说两箱小车了,说一个小型摩托车,车长1.6米,它也是不考虑刹车距离,驾驶人还是从看到信号到踩下踏板的时间为2秒,它的速度最快多少才不至于越线呢?应该是每小时2.3公里左右。速度是人正常走路速度的四分之一呀,我得天呀。你说这是懒政,还是一个愚政。
  五、考虑到正常车辆的刹车距离,在每小时20千米的速度下行驶,一般车辆的刹车距离为15米。还是那个3米长的小两箱车,还是那个从眼观察到信号到脚踩下去的反应时间为2秒,那么这个车要考虑刹车距离,车在距停止线多远距离出现黄灯才不越过停车线呢?答案是22.11米。也就是说最安全的办法是把停在22.11米处等黄灯,然后等红灯,当绿灯后第一个开车过去才保险,你说这是懒政,还是一个愚政。
  各位朋友,新交规是个笑话,它笑反了我们大家。新交规是个笑话,它笑反了全世界。它留下的笑柄 影响深远。
发表于 2013-1-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最严交通法规”来纠正管理部门的错误是本末倒置。
发表于 2013-1-6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未必,天天有那么多的人因为抢黄灯而遭殃,就是有瑕疵也要执行。
发表于 2013-1-6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呢,我感觉就是用2020年的标准来管理2013年,配套设施都不够呢!
发表于 2013-1-6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马路真要当心,抢黄灯的车太多,本人有次就差点被抢黄灯的车撞了,倒过来,驾驶员还从车窗里骂我。真无奈。
发表于 2013-1-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QQ签名早已改成坐等交管局什么时候修改此法令
发表于 2013-1-6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772356


    绝顶高人!!!!
我收藏了
发表于 2013-1-7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
发表于 2013-1-7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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