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是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核心。为对公司生产作业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使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确保生产活动安全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及控制管理: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坏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3 引用标准和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 4 职责与分工 4.1 依据风险评价准则,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分析。 4.2 公司建立风险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长骨干组成。 1)总经理负责组织生产活动中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 2)安全主任负责编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表,指导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开展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负责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风险评价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效果有效性验证。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分别负责分管区域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 4) 各级员工应积极参与所从事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工作。主动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基本分析评价方法,能自行评价。 4.3 施工部门(单位)到基层单位从事某项工作时,风险评价和控制以施工部门(单位)为主,基层单位为辅一起讨论、分析,评价与分析的人员签字也应包括两部门人员。审核审定由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负责人员进行。 4.4 同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部位作业的(如设备、电气、仪表、几个施工单位等),由各部门自行分析评价后,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 5 内容与要求 5.1风险分级管理 1)风险评价依据本制度附录《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分级。 2)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的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3)作业风险: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主任负责人复审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较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主任审核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批准。 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措施降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