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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浩博的死,我们都要反思,別一昧辱骂、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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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早上有人分析指出事情闹成这个样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动静闹太大了。

  2、接着官方媒体指出小浩博是8点多,嫌犯因为其吵闹将其杀害,而媒体大范围宣传是9点

  3、我看到一条评论:说句实在话,大家现在都太偏激了。昨天晚上看到那条新闻的时候,我觉得媒体这么大肆报道并不好,包括那个电台,在一段受害者家人撕心裂肺的:“只请你把宝宝还给我。”后面,接的居然是什么无论你逃到哪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之类的。但凡他们考虑下人性心理,这个时候也应该打温情牌啊。我当时就很害怕,犯罪嫌疑人一时情急下把孩子害了,上心理学课的时候,老师讲的很多案例都是这样的。结果还是,唉。我估计那个人一开始就只是想偷车而已。
  但是就是心理压力再大,对着2个月的婴儿他都下的去手,本身也不是什么好鸟。他敢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儿,就别怪群众不原谅他。

  4、紧接着,有网友回复:先搞清楚掐死婴儿的时间再喷

  他偷车之后没多久就把婴儿掐死了 那会根本还没大师报道。

  掐死婴儿和报道狗屁联系都没有


  暂且不论媒体所宣传的小浩博死亡时间是否准确,就算嫌犯再不知道已被大范围通缉的情况下杀了孩子,整个过程中网友、媒体都没有任何错。但。。。
  下一次呢?
  下一次你们还准备接着这样干吗?

  确定?


  我不喜欢和辱骂我的人打交道,文明回复,不文明的一概不回复,一概举报,我不喜欢帖子乱七八糟。也不要多次回复,粘贴复制,大家都不是瞎子,一遍就足够了

  谢谢。

  希望大家都能把自己心里最真实的想法说出来,我们不讨论道德。持反对意见者勿辱骂,辱骂者一概举报拉黑。
发表于 2013-3-6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只想骂。啥也说不出来。2个月大孩子都能下的了手。现在的人都怎么了?
发表于 2013-3-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保证自己不会把娃丢在车里。
发表于 2013-3-6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那么多事情,没有一次可以吸取教训的,楼主说我们都应该反思,不错,那么最应该反思的是谁呢?
发表于 2013-3-6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所有的人都应该反思一下,尤其是官府部门,什么时候尊重过生命,什么时候珍惜过生命!
对于一个漠视生命的社会环境,经常发生草菅人命的事情的社会环境,如何让一个犯罪嫌疑人去珍惜生命。
发表于 2013-3-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总是会这样:事情发生了,网上不论对错都是一片谩骂声,又会有多少个人会去想以后?
发表于 2013-3-6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懵懂学子
ZF总是歌功颂德一遍,然后嘉奖个人,对于受伤的人依然被遗忘。
发表于 2013-3-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kkyuxin


    确实是,最该反思的是谁呢?!!!
发表于 2013-3-7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人为什么偷车?是不是穷生盗心?为什么会有如此严峻的贫富分化局面?
发表于 2013-3-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贫富分化?会越来越大,这是私有经济运行的规律无法的。。。
发表于 2013-3-7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冷静下来想想,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应当免去一次枪毙。可是他犯的是十恶不赦的罪,所以他还有九次枪毙需要执行。
发表于 2013-3-7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形态的变化,现在的人为甚这么变态
发表于 2013-3-7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1、早上有人分析指出事情闹成这个样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动静闹太大了。

  2、接着官方媒体指出小 ...
s772356 发表于 2013-3-6 10:44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前提是人家要听你的。咱们的媒体一贯是打强势牌的
发表于 2013-3-7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乃前车之鉴,教训惨痛深刻。
发表于 2013-3-8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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