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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在计算重大危险源时,为什么要对容积乘以0.76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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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看到一个评价报告,在计算重大危险源时,为什么要对容积乘以0.76呢?该部分为一个氢气蒸发器Φ2400
H9180

容积:V=π/4×2.4×2.4×9.18=41. 51m3(一台)

41. 51m3×0.76=31. 6m3

然后再查氢气密度,之后折算出氢气的重量。           不解的是为什么要对算出的体积乘以0.76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一下,让哪位大侠看到!
发表于 2013-3-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充装系数。实际存不满的
从重大危险源申报的规定考虑,储存量则是按容器的最大容积算,因此,建议不乘充装系数。
发表于 2013-3-2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一下
发表于 2013-3-26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学到知识了,顶!
发表于 2013-3-2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充装系数? 就是说,重要危险源量不按容积算,按实际最大容积来算?不合理吧?
发表于 2013-3-28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危险化学品存量按数量最大的原则确定。对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危险化学品存量是该危险化学品储罐最大容积所对应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对于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间,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容器、设备或仓储区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最大存量与设计最大存量中的较大者。”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啊!这个问题费解了好久,看来评价时的细节还得仔细琢磨呢。回复 7# ASION
发表于 2013-5-2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7楼提供的依据
发表于 2013-5-30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3-6-2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对,充装系数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时候不能乘的。
发表于 2014-12-2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对!,
发表于 2015-1-1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计算是来自GB18218本身的文件,注意q的说明:“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这个计算本身是没问题的。但是实际评价过程中,很多公司会本着谨慎的态度,略去这个填充系数。实际上是取了一个较大的安全系数。
再说一下这个计算方式和44号文的冲突。在44号文附件一的填写说明中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存量按数量最大的原则确定。对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危险化学品存量是该危险化学品储罐最大容积所对应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对于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间,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容器、设备或仓储区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最大存量与设计最大存量中的较大者。”很多人据此认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计算时应当不使用填装系数,这个观点是没搞清楚程序造成的。44号文的使用条件是“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要先满足40号令的情况下,才能应用44号文。看40号令“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可见40号令判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依据了GB18218.
综上所述,正确的程序应该是:应用GB18218判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已经确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40号令要进行申报,申报文件来自44号文,44号文附件一填写时按照自己的填写说明填写。
简而言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计算和44号文附件的填写是两个过程,彼此之间不矛盾。
发表于 2015-1-12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昭 发表于 2015-1-11 14:25
这个计算是来自GB18218本身的文件,注意q的说明:“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这个计算 ...

计算方法保持一致?还是各自按要求计算?(即:评价时,考虑充装系数;政府填表时,不考虑充装系数)
若各自按要求计算,会出现
机构评价时,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或构成四级等
政府填表时,构成重大危险源(假如政府是自己到企业调查并取得相关数据,自己填表的话;);或升级成三级。

若是根据评价机构确定重大危险源后,再按充装系数为1(即满罐)的情况下,重新计算,可有意义?
发表于 2015-2-4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计算气体质量应考虑压力 温度 不能当液体那样计算
发表于 2015-2-15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个人认为13楼的比较有道理。
发表于 2015-2-21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lygsft 发表于 2015-1-12 12:35
计算方法保持一致?还是各自按要求计算?(即:评价时,考虑充装系数;政府填表时,不考虑充装系数)
若 ...

你没弄清楚程序,评价机构判定结果为重大危险源之后才能使用44号文。况且44号文的填表说明中没有提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这个词,只是要求确定危险化学品存放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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