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部负责,费用列入安全培训费。
第十二条 培训内容
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典型事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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