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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5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防火堤和防护墙的布置、选型与构造、强度计算及稳定性验算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规定了同一防火堤范围内不同介质的储罐要求,储罐数量要求,储罐布置要求,隔堤设置要求。
2 修订了防火堤内不同介质储罐总容积的相关要求。
3 修订了防火堤内有效容积的要求。
4 修订了防火堤高度的要求。
5 补充修订了防火堤踏步、坡道、逃逸爬梯的设置要求。
6 补充了防火堤内设置排水明沟及格栅盖板的相关要求。
7 补充修订了防火堤的选型、构造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对本规范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到: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和平路146号,邮编:065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图设计技术中心站;
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XXX XXX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2
3 防火堤、防护墙的布置…………………………………………………………………………………… 4
3.1 一般规定 ………………………………………………………………………………………… 4
3.2 油罐组防火堤的布置 …………………………………………………………………………… 4
3.3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液化天然气及其它储罐组防火堤、防护墙的布置 …………… 6
4 防火堤的选型与构造 …………………………………………………………………………………… 8
4.1 选型 ……………………………………………………………………………………………… 8
4.2 构造 ……………………………………………………………………………………………… 8
5 防火堤的强度计算及稳定性验算……………………………………………………………………… 11
5.1 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 ……………………………………………………………… 11
5.2 荷载、地震作用及内力计算 …………………………………………………………………… 12
5.3 强度计算 ………………………………………………………………………………………… 18
5.4 稳定性验算 ……………………………………………………………………………………… 19
附录A 土压力系数表……………………………………………………………………………………… 21
附录B 防火堤基底的摩擦系数…………………………………………………………………………… 23
本规范用词说明……………………………………………………………………………………………… 24
引用标准名录……………………………………………………………………………………………… 25
附:条文说明……………………………………………………………………………………………… 2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fire dike and safety wall arrangement……………………………………………………………… 4
3.1 General principle………………………………………………………………………………… 4
3.2 Tank group’s fire dike arrangement……………………………………………………………… 4
3.3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natural gas liquids, liquefied natural gas and other storage tanks fire dik
and safety wall arrangement……………………………………………………………………… 6
4 Selec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fire dike…………………………………………………………… 8
4.1 Selection…………………………………………………………………………………………… 8
4.2 Structure…………………………………………………………………………………………… 8
5 Strength calculation and stability analysis of fire dike…………………………………………… 11
5.1 Combination for load effects and the seismic effect……………………………………………… 11
5.2 Calculation of load, seismic action and internal force…………………………………………… 12
5.3 Strength calculation……………………………………………………………………………… 18
5.4 Stability checking………………………………………………………………………………… 19
Addendix A The earth pressure coefficient table…………………………………………………… 21
Addendix B The friction coefficient of the fire dike base………………………………………… 2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5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6
1 总 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防火堤、防护墙,保障储罐区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地上储罐区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中的防火堤、防护墙的设计。不适用于非液态储罐区的设计。
1.0.3 储罐区防火堤、防护墙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储罐组 tank group
由防火堤或防护墙围成的一个或几个储罐组成的储罐单元。
2.0.2 储罐区 tank farm
由一个或若干个储罐组组成的储罐区域。
2.0.3 防火堤 fire dike
用于常压液体储罐组,在油罐和其它液态危险品储罐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液体外流和火灾蔓延的构筑物。
用于常压条件下,通过低温使气态变成液态物质的储罐组,在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冷冻液体骤变成气体前外流的防火堤亦称围堰(cofferdam)。
2.0.4 隔堤 dividing dike
用于减少防火堤内储罐发生少量泄漏(如冒顶)事故时的污染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分隔成若干个分区的构筑物。
用于减少防火堤内储罐发生少量泄漏事故时,低温液体骤变成气体前的影响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分隔成若干个分区的隔堤亦称隔堰(dividing cofferdam)。
2.0.5 防护墙 safety wall
用于常温条件下,通过加压使气态变成液态物质的储罐组,在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下沉气体外溢的构筑物。
2.0.6 隔墙 dividing wall
用于减少防护墙内储罐发生少量泄漏事故时,液体骤变成气体前的影响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内的储罐分隔成若干个储罐单元的构筑物。
2.0.7 防火堤高度 dike height
防火堤外侧消防道路路面(或地面)至防火堤顶面的垂直距离。
2.0.8 防火堤有效容积 virtual capacity of dike
一个储罐组的防火堤内可以有效利用的容积。
2.0.9 设计液面高度 design height of liquid level
计算防火堤有效容积时堤内液面的设计平均高度。
2.0.10 防火堤内堤脚线 inboard toe line of dike
防火堤内侧或其边坡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的交线。
2.0.11 防火堤外堤脚线 outboard toe line of dike
防火堤外侧或其边坡与防火堤外侧设计地面的交线。
3 防火堤、防护墙的布置
3.1 一般规定
3.1.1 防火堤、防护墙的选用应根据储存液态介质的性质确定。
3.1.2 防火堤、防护墙必须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
3.1.3 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应从防火堤、防护墙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当必须穿过防火堤、防护墙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也可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的形式。
3.1.4 防火堤、防护墙内场地宜设置排水明沟。当设置排水明沟时,宜设置材质具有防火、防腐、防静电性能的格栅盖板。
3.1.5 沿无培土的防火堤内侧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沿土堤或内培土的防火堤内侧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土堤内侧或培土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8m。沿防护墙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防护墙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5m。防火堤内的排水沟应采用防渗漏措施。
3.1.6 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设置在不同方位上。防火堤内侧高度大于等于1.5m时,应在两个人行踏步或坡道之间增设踏步或逃逸爬梯。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0m。隔堤、隔墙亦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3.2 油罐组防火堤的布置
3.2.1 同一防火堤内油罐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沸溢性的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单独成组布置的泄压罐除外。
2 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凝液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3 在同一防火堤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油品储罐。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3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常压储罐也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但应设置隔堤分开。
4 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5 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6 地上立式油罐、高位罐、卧式罐、覆土罐不宜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3.2.2 同一防火堤内油罐总容量及油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顶油罐及固定顶油罐与浮顶、内浮顶油罐混合布置,其总容量不应大于120000m3,其中浮顶、内浮顶油罐的容积可折半计算。
2 钢浮盘内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360000m3。易容材料浮盘内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240000 m3。
3 外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600000m3。
4 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 m3时,油罐数量不应多于12座;单罐容量小于1000 m3或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油罐数量不限。
5 油罐不应超过2排;单罐容量小于1000 m3的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4排;润滑油罐的单罐容积和排数不限。
3.2.3 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与罐基础露出地面高度之和;卧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或防护墙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建在山边的油罐,靠山的一面,罐壁至挖坡坡脚线距离不应小于3m。
3.2.4 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有消防道路或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
3.2.5 油罐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公称容量。
2 覆土油罐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规定同本条第1款,但油罐容量应按其高出地面部分的容量计算。
3.2.6 油罐组防火堤顶面应比计算液面高出0.2m。立式油罐组的防火堤高于堤内设计地坪不应小于1.Om,高于堤外设计地坪或消防道路路面(按较低者计)不应大于3.2m。卧式油罐组的防火堤内、外侧高度均不应小于0.5m。
3.2.7 油罐组防火堤有效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V=AHj-(V1+V2+V3+V4) (3.2.7)
式中 V—防火堤有效容积(m3);
A—由防火堤中心线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m2);
Hj—设计液面高度(m);
V1—防火堤内设计液面高度内的一个最大油罐的基础露出地面的体积(m3);
V2—防火堤内除一个最大油罐以外的其它油罐在防火堤设计液面高度内的体
积和油罐基础露出地面的体积之和(m3);
V3—防火堤中心线以内设计液面高度内的防火堤体积和内培土体积之和(m3);
V4—防火堤内设计液面高度内的隔堤、配管、设备及其它构筑物体积之和(m3)。
3.2.8 防火堤内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的地面坡度宜为0.5%;堤内地面宜铺设碎石或种植高度不超过150mm的常绿草皮;堤内地面应设置便于巡检的通道。
2 当油罐泄漏物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或附近环境时,堤内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3.2.9 防火堤内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放管道应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截油排水装置。
2 在年降雨量不大于200mm或降雨在24h内可滲完,且不存在环境污染的可能时,可不设雨水排除设施。
3.2.10 油罐组防火堤内设计地面宜低于堤外消防道路路面或地面。
3.2.11 油罐组内的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时,宜设置进出罐组的越堤车行通道。该道路可为单车道,应从防火堤顶部通过,弯道纵坡不宜大于10%、直道纵坡不宜大于12%。
3.2.12 油罐组内隔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1座。
2 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20000m3且小于50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2座。
3 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m3且小于20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4座。
4 单罐容量小于5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6座。
5 沸溢性油品油罐,隔堤内储罐数量不应多于2座。
6 非沸溢性丙B类油品油罐,隔堤内储罐数量不受以上限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
7 隔堤高度宜为0.5m~0.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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