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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灭门火灾”为何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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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05-27 新华网
    几十平方米的小楼,楼下店面,楼上住家。店主、老人小孩、亲戚老乡,一大家子就在货物的缝隙间吃喝拉撒睡。打烊之后,卷闸一拉,人货混杂于密闭小楼里。24日清晨,佛山市南海区一家这样的“三合一夫妻档”发生火灾,熟睡中的9人全部死亡,包括店主两口、3名小孩、一名老人,还有他们的侄子、表弟。
  这是半个月内广东第二宗重大“灭门火灾”。前一宗本月8日发生在东莞虎门镇的一栋小别墅,一家服装网店8死3伤。
  店主半年前签名盖印承诺“不住人”
  24日清晨5时26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一家汽修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90多平方米,9人死亡。南海区消防大队大队长赵思顺说,死者为店主及其女友、双方的3个小孩、店主的母亲和表弟、女方的两个侄子。该汽修店是违规的集生产、仓储、居住为一体“三合一”场所,没有消防通道,没有灭火器材。火灾发生时,唯一的出口是被锁着的卷闸门。
  佛山市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副处长高顺义告诉记者:“2012年11月份的排查整治中,遇难事主还在排查表上签了字,按了手印,承诺店铺不住人。但他们什么时候又重新住进去的,目前还在调查中。”
  邻近的钢材加工厂老板告诉记者,汽修店开了大半年了,平常全家都住在店里。
  近两年来,以“夫妻档”为代表的家庭店铺,一旦发生火灾导致全家人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店铺,由于堆放的货物和包装材料易燃、或者燃烧后释放有毒气体,人员伤亡惨重。许多商铺名义上是住宅,没有与其商业用途相应的消防设施,甚至完全脱离消防监管。
  1月20日,东莞市长安镇一销售皮鞋的小商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0平方米,3人死亡。死者分别为该店主34岁的妻子、8岁的儿子和25岁的弟弟。
  5月8日,东莞市虎门镇一栋三层小别墅发生火灾,致8死3伤,其中5名死者为一家人。该别墅是一家经营服装的网店,一楼办公且堆放了大量服装,二楼住员工,三楼住老板一家。
  监管部门“抓大放小”夫妻档“打游击”
  集生产、仓储、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企业,一直被消防部门严厉打击取缔。但是,“夫妻档”不算企业,“堆货”不算仓储,店主一家以及“帮忙”的亲戚老乡,虽然动辄十口八口,但又不是“工人”。这样的“三合一夫妻档”在珠三角乡镇遍地开花。     >> 下转第二版   >> 上接第一版 而新兴的网店更堂而皇之登上广州、深圳、东莞等大城市的小别墅、高层住宅。它们正成为火灾事故的新的重灾区。
  记者在火灾现场看到,这家汽修店的20多家邻居,情形相似。而且,更多的只是单层平房嵌建一层小阁楼、小夹层,销售螺丝、机床、铁网等。为了防盗,门面都是卷闸,窗户都装上了防盗网。
  佛山市政府2012年11月1日曾下发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13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顺义告诉记者,在监管方面,消防部门对企业、酒店等重点单位执行力度较大,发现一次查处一次,“企业的‘三合一’现象已经很少见了”。但发现这类“小场所”存在住人的情况,通常只是对业主进行劝导。 “一检查就搬走,检查过就搬回。”“三合一夫妻档”跟政府“打游击战”,“灭门火灾”悲剧一再发生。
  记者发现,不仅是乡镇,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的高层住宅小区、别墅小区,这种“三合一夫妻档”并不少见。新兴的网店尤其喜欢这样寄身。一到下午,小区就成为快递的集散中心,而这些披上时尚外衣的“三合一”经营场所,成为消防部门的监管真空。
  赵思顺说:“住在‘三合一’场所的人也有很实际的考虑,如果另外租房子住要一个月多花几百元,不划算。另外,生活和工作在一起,老人小孩在一起,他们觉得很方便。”
  莫让“高危地带”成监管真空
  按照公安部61号令,消防部门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政府三令五申,但是,家庭店铺由于小、多、散,其消防检查通常是依托于村委会、居委会、派出所等基层单位。这些非专门机构,日常工作千头万绪,消防监管是否到位,须打上大大的问号。
  复旦大学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五晓认为,“家庭店铺”存在巨大消防隐患,杜绝“三合一”小店铺是当前消防重要工作。有必要对藏身于集贸市场、商业住宅等场所的“三合一”家庭店铺开展“地毯式”检查整治,并进行“网格化”管理。针对“回潮现象”,应当避免运动式执法,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跳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新华社广州5月26日电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让人悲痛!
发表于 2013-5-27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店铺”存在巨大消防隐患,政府监管机制又何在?
发表于 2013-5-2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出事的时候不重视,出事后重视一段时间就好了伤疤忘了痛。说到底,还是太考虑经济承受能力了。
发表于 2013-5-27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怎么构建和谐社会?
发表于 2013-5-27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wxsunhao


    房子那么贵,怎么不能三合一?
发表于 2013-5-2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合一场所,不是那么容易采取取缔,关闭或杜绝都是不能完全彻底的,存在既有需要,有需要就有市场,说明这种存在方式有一定的存在理由,国外也有这样的场所,而且可能大多数都愿意使用这种经营方式,经营成本低啊。但是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全意识的提高,需要我们去思考。消防大队不让住人,请问那么高的房价和租金,他住哪儿?如果都本着实事求是,设身处地为店主着想,提出建议,做好服务,帮助店主提高防范意识,采取防范措置,也许更能够符合市场规律,更能够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发表于 2013-5-28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hjm2008bj


   说得好啊
发表于 2013-5-28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安全意识差,生活成本又太高,有时候可能是“不得不”
发表于 2013-5-28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hjm2008bj


    说到尖上了。
发表于 2013-5-2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hjm2008bj


    同意此观点,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三合一场所还是很多的,尤其是私人微小企业,感觉政府相关部门不仅仅是下了一纸关闭或整改要求就完事,而应该从专业的方面多给予这些负责人的指导,避免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后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伤亡及损失
发表于 2013-5-28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hjm2008bj

赞同你的想法。
发表于 2013-5-2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安全无小事啊
发表于 2013-5-2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坚持监管啊!
发表于 2013-6-1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店铺”存在巨大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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