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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 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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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从各种新闻中得知,连续发生几起重大火灾,令人触目惊心。虽然事故性质和暴露出的问题各不相同,但经济的损失、生命的逝去,都在提醒大家,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从基层抓落实,防患于未然。

5月31日下午,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的火灾事故共有78个储粮囤表面过火,储量4.7万吨,直接损失高达8000万元。据说中储粮内部消防安全规定,其下属粮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都应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防火检查。然而,就是在这样的严密标准下,粮库火灾还是发生了,大火背后暴露出的安全监管问题足以令人警醒!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油渣罐爆炸事故,造成2人失踪,2人重伤。据不完全统计,这至少已经是过去4年来该公司发生的第六次火灾爆炸事故,不知道该公司的安全监管是如何做的?6月3日,吉林德惠宝源丰公司火灾事故,造成119人遇难。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严重的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当中,试问该公司日常生产中的安全监督检查难道没有吗?

无数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只有基层安全监管严格履行职责,才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作为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我认为安全监管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发表于 2013-6-8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不重视,基层怎么监管
发表于 2013-6-9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刻不容缓,但zf容缓
发表于 2013-6-9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咱们重视有什么用?从修订《安全生产法》难产就可以看出很多问题总局也解决不了。
发表于 2013-6-9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问题在于总局
发表于 2013-6-9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问题在于总局
发表于 2013-6-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言难尽
发表于 2013-6-9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安全监管严格履行职责只是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换名话说,要想根本上避免事故,光有基层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政策上、行动上、意识上、权力上、待遇上不支持不改善,基层安全监管根本不可能正常履行职责,也就无从谈有效控制事故了
发表于 2013-6-9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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