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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批复11起重大事故 83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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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审核批复11起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对涉嫌犯罪的8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3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通过了挂牌督办的11起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原则同意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结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涉嫌犯罪的8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其中企业68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15人;13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其中企业43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9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0人。
  这11起重大事故分别发生在黑龙江、陕西、江苏、湖南、吉林、湖北、福建、河南、甘肃省和新疆自治区。其中,煤矿事故4起、交通运输事故4起、火灾爆炸事故3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审核了以上11起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作出批复。要求发生事故的地区,要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对其它尚未完成的事故调查,要加快工作进度;要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措施,坚决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慢等问题,切实追究及时、到位。要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加强警示教育;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发表于 2013-8-21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严格审核
发表于 2013-8-2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愿闻其详
发表于 2013-8-2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总结,有份量
发表于 2013-8-21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有心,这是11起什么样的事故
发表于 2013-8-21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辽东标哥


    重大、特大事故!血的教训
发表于 2013-8-22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事故,最倒霉的还是逝去的人们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wxsunhao


   一线员工是直接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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