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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将强调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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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光明日报北京2013年8月22日电(记者陈海波)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日前举行的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这个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将不再强调单纯的政府监察,而是特别强调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确立了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管理体制,并增加了对经营环节的监管,建立了召回、报废和可追溯制度。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8类,具有在高温、高压、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新法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最高可处罚200万元,同时处罚事故责任人个人上年收入的30%到60%。事故的责任赔偿则体现民事优先原则,当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处罚和民事赔偿时,优先赔付老百姓和消费者。除了行政罚款,严重的还将吊销许可证,移送司法或公安机关处置。
发表于 2013-8-2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还在执行落实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52恒星


    是啊,重在落实
发表于 2013-8-23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的责任主体都是企业。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南京水建

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管理体制
发表于 2013-8-23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于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爱笑的精彩瞬间


    对,贵在执行!
发表于 2013-8-24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是企业的责任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wxsunhao
发表于 2013-8-26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是不会为企业买单的!
发表于 2014-4-2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还在执行落实
发表于 2014-4-9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到实处 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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