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
培训班的通知
中安协安评委〔2013〕12号
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推进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安全评价师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安全评价工作质量,促进安全评价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关于加强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1〕218号)和《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定于2013年下半年举办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9月下旬在北京举办2期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邀请总局有关领导和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非煤矿山班:非煤矿山最新法规释义与讲解,
《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45号)释义与理解,地下矿山开采技术及安全对策,矿山安全标准化相关问题探讨与研究。
2.危化班:危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归纳与解读,安全评价师应恪守的职业道德宣讲与解读,危化安全评价报告审核要点与审查要点,HAZOP技术的基本方法与应用案例。
二、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不含食宿费用):
非会员单位1500元/人,会员单位1200元/人。
四、联系方式:
安评委秘书处:秦晓伟010-84285160-605。
五、有关事项:
1.培训时间地点确定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告知报名学员,请注意查收。
2. 会期3天,共计24学时,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将取得安全评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3.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学员可在报名回执中选择是否接受食宿统一安排。
4.[url=mailto:%E8%AF%B7%E4%BA%8E2013%E5%B9%B49%E6%9C%8815%E6%97%A5%E5%89%8D%E5%B0%86%E6%8A%A5%E5%90%8D%E5%9B%9E%E6%89%A7%E7%94%B5%E5%AD%90%E7%89%88%E5%8F%91%E9%80%81%E8%87%B3%E5%AE%89%E8%AF%84%E5%A7%94%E7%A7%98%E4%B9%A6%E5%A4%84%E9%82%AE%E7%AE%B1aqpjs@163.com]请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至安评委秘书处邮箱aqpjs@163.com[/url]。
附件:报名回执.doc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