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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宣传部发布通告,2013年8月23日晚20时许,内蒙古西蒙集团位于准格尔旗境内的电力满都拉煤矿井下巷道发生一起工程防爆车辆跑车事故,已确认4人死亡。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该起事故性质属于较大生产责任事故,且瞒报。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及隐瞒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正在调查认定中。事故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按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煤矿负责人;煤矿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目前,施工队负责人王某某、电力满都拉煤矿矿长王某某、分管生产副矿长丁某某、副总工杨某某等4人已被准格尔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事故的发生经过、人员抢救过程、伤亡情况以及瞒报原因已初步查清。目前事故车辆已送检,以进一步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该矿已于8月26日被责令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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