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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晚上9点多,制锦市三圣街的两名年轻女子被发现在家中死亡,经警方初步调查为楼下餐馆排放的煤烟进入家中致使两人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事发现场位于制锦市三圣街15号,一楼的一家“曹州回锅羊肉”是产生煤烟的饭店,饭店楼上就是两名年轻女子居住的出租房。昨天中午,记者赶到现场时,民警正在对事发居民楼的烟道进行排查。
有附近居民告诉记者,是因为楼下饭店做饭时的烟通过烟道排放时,进入了二楼住户家中,两名在此租房住的年轻女子煤气中毒身亡。“两个女孩也就二十多岁,尸体已经被运走了,这家店的老板也已经被民警带走了。”“听说这两个女孩是和一个男的合租的,男的晚上回家听到女孩屋里电话一直响,但是没人接,敲门也没人回应。男的打开门之后发现两个女孩不省人事了,就打了120,120过来之后发现女孩不行了,男的就报了警。”附近一位居民告诉记者。
附近一家商铺的店主告诉记者,这家曹州回锅羊肉馆平时用的是蜂窝煤,店主是夫妻俩,都四十来岁了,饭店以羊汤为主,已经开了六七年了。“好像是白天经营,晚上还熬羊汤,所以晚上也会生火。”
这家饭店的店面朝南,位于三圣街路北。居民楼的单元门位于楼的北侧,饭店的后厨也在此。走近时,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羊肉味。记者看到,后厨窗户上堆放着白瓷碗,窗户上挂了一层油污。
羊汤馆西邻还有一家饭店,尚未走近,记者就闻到一股油烟味,屋里传来了炒菜声。这家饭店位于居民楼东头,居民楼的东墙上挂着一层黑色的油污,一段银色的排烟筒从窗户伸出。
记者了解到,这栋楼大多是回迁住户,居民以老年人和租房族为主。
两名女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一人25岁一人20岁
25日下午两点,天桥警方在制锦市派出所对案情做了通报。
6月24日21时许,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制锦市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三圣街15号201号出租房内两名住户身亡。
接警后,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制锦市派出所、刑警大队以及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赶到现场。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过现场勘验,发现张某、王某均已死亡,死者体表无明显外伤,屋内无翻动痕迹,经进一步检验,结果显示二人均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初步查明系楼下曹州回锅羊肉汤店蜂窝煤炉燃烧产生的烟通过楼内烟道口排放过程中进入死者屋内,致两名女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据警方介绍,死亡的两名女子一名姓张,25岁,原籍济宁汶上,另外一名姓王,只有20岁,原籍菏泽市。如此年龄身亡,也让住所周围不少人扼腕。
事发后,制锦市派出所民警立即熄灭曹州回锅羊汤店内的蜂窝煤炉,并逐一上门,挨家挨户提醒该楼烟道经过的住户注意检查烟道口,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延伸调查:这样的饭店很多,安全事件频发
住宅楼禁开饭店成空文
居民住宅楼禁止开设餐饮场所,这本是早已实施的《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明文规定。然而记者在现场看到,仅事发地所在的住宅楼就开设了3家饭店。并且新规去年出台后,许多小区内的住宅楼也仍能开设餐馆,新规定几成空文。餐饮企业带来的噪音、燃气安全等问题,往往使得附近邻居怨声四起。
事发地有不少住改商饭店
在制锦市三圣街,记者发现,居民楼一楼几乎都成了“住改商”的商铺。这些商铺经营种类繁杂,其中以副食类居多。
走进这些单元楼内,楼道笼罩在油烟味中。正值午饭时,楼道内不时传来切菜声。有几位楼上的居民,经过一楼住户门口时捂上了鼻子。
附近还有几家烟雾缭绕的烧烤店,正在营业。门口摆着的烧烤炉中源源不断地往外冒烟,烟雾横跨了整条三圣街。
附近几位居民告诉记者,这些店铺的店主有的是房主,有的是租房子经营,有的店已经经营多年,但是有的店“换血”较快,有的经营几个月就换了门脸。记者走访了附近的多家饭店发现,这些饭店均未在店内悬挂营业执照。
昨天,记者走访了济南多个大型小区,不少居民反映,今年有不少居民在住宅楼上新开设了饭店。住在省城西部某大型社区的何女士告诉记者,“在今年4月份,我们楼下开了一家早餐店,后来打了12345热线反映其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有一段时间早餐店关闭了,但后来又开了,也没有见过有关部门进行过查处。”
液化气罐随意搁
除了油烟扰民等问题外,噪声污染也成为小区内“住改商”饭店的又一扰民问题。制锦市的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小区内诸多店铺给小区居民带来生活便利,但是也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负担”。李先生说:“小区内的饭店有的经营到晚上12点多,有喝酒的,有时候还有吵架、打架的,楼下一直吵吵嚷嚷到凌晨。不仅破坏了小区安静的氛围,而且小区的卫生状况也每况愈下。”
在制锦市一家“住改商”饭店内,记者看到饭店做饭使用的是液化气罐,两三个液化气罐就放在门口处。店主满手是油地拖着其中一个液化气罐进了厨房,换上之后继续做饭。还有一家饭店的墙面上错综复杂地“缠绕”着电线,电线上已经裹上了厚厚的油污。店主告诉记者,有的电线是他自己接的。而在西部一社区内,有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家楼下开了一个烧饼店,每周都有一个厢式货车运来罐装煤气,“煤气罐卸下来时,直接就哐哐往地上砸,他们不怕我们楼上的都心惊。”
因住改商酿成安全隐患的事例近几年频频发生,2011年6月份,济南东部一小区的一“住改商”楼房凌晨大火险爆炸,居民对住户将房子用作商用颇多指责。2012年10月,济南黄岗附近一家“住改商”的饭店凌晨因为电线短路着火,由于店内没人,火灾发现较晚,二楼住户也受“连累”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新规定咋就成了空?
小区内“住改商”饭店由于设施简陋,疏于维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给小区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但是这些饭店仍然日复一日地开门纳客,日复一日地增加着墙上油污的厚度。没有被取缔,究竟是哪一环节脱节?
去年9月份实施的《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中明确规定,四类场所不能开设油烟扰民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与居民住宅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水平间距小于九米的场所。本条例实施前,在前款规定的场所内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其经营许可到期后,环境保护、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消防等管理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许多居民都在疑惑,这样的规定看似各个环节都已兼顾,足以挡住住改商开饭店的路子,那为什么这么多饭店仍然出现在了社区里没有被取缔,为什么有越来越多新的饭店出现在了社区里?本报将持续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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