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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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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2.国务院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

                                国务院
                             2015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5/14/content_9749.htm

附件1 中第51项

各位大神,怎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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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注安证就是考的,取消认定的意思,我认为就是整个取消注安了。
发表于 2015-5-1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晕。有没有权威的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yxuhuang 发表于 2015-5-17 23:29
本来注安证就是考的,取消认定的意思,我认为就是整个取消注安了。

解毒的意思是一定要靠通过考试考取注安了,不能通过安监总局的认定,有好多老的从业人员是通过资格认定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也就是说以后不允许了
发表于 2015-5-18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04年实施考试以前,有一小部分注册安全工程师是通过认定获得的,大约 不超过1000人
发表于 2015-5-20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安法中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国务院 又取消认定,晕
发表于 2015-5-22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认定早就不实行了,都是考试拿证,现在只是发文明确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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