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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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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改革开放几十年了,国内的安全生产形式及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比较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否有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后事故就不会发生了呢?从2014年的“8.2”事故到今年的“8.12”事故就可以看出存在的问题点。法律法规、制度虽好,但关键还是看执行方面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光靠政府管理部门的几十个人、十几个、甚至几个人管理是起不到太大的作用的,必竟企业多了就那几个人哪里管的的过来,另外一方面企业自行管理也是作用不大的,有的时候涉及到安全与企业经营利益相冲突时,老板一般都是要求以利益为重,也只能牺牲安全生产了。根据本人多年的安全工作经验,最好是执行企业、政府及安全协会共同监管,企业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政府负责正常的监管职责,而安全协会则是以派遣人员的形式进驻企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时时督查,提出整改意见并报送当地安全管理部门。一但发生事故则企业承担主要责任,而安全协会承担次要责任,政府承担监管责任,只有安全管理的各方皆承担相应的承任,才能共同管理好安全,为社会、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发表于 2015-9-2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派遣方式对企业来说怎么样都属于外来的,我觉得很难融入企业。派遣人员工资谁发?企业发的话跟之前也没什么区别,协会发的话,企业可不会因为你是协会的人而怕你。主管领导不重视的话,什么方式都难办!
发表于 2015-10-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贯彻一岗双责。出了事故,安全以外的直接人员要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18-6-10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建安全人的家
发表于 2018-7-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订游戏规则,这个应该属于制定政策人考虑的,其实从我们这个行业看,事故的发生,存在有许多造就事故发生的因素(其中管理因素占大头)!
发表于 2018-8-6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岗双责是必须的。
发表于 2019-3-27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9-4-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19-10-19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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