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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几十年了,国内的安全生产形式及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比较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否有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后事故就不会发生了呢?从2014年的“8.2”事故到今年的“8.12”事故就可以看出存在的问题点。法律法规、制度虽好,但关键还是看执行方面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光靠政府管理部门的几十个人、十几个、甚至几个人管理是起不到太大的作用的,必竟企业多了就那几个人哪里管的的过来,另外一方面企业自行管理也是作用不大的,有的时候涉及到安全与企业经营利益相冲突时,老板一般都是要求以利益为重,也只能牺牲安全生产了。根据本人多年的安全工作经验,最好是执行企业、政府及安全协会共同监管,企业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政府负责正常的监管职责,而安全协会则是以派遣人员的形式进驻企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时时督查,提出整改意见并报送当地安全管理部门。一但发生事故则企业承担主要责任,而安全协会承担次要责任,政府承担监管责任,只有安全管理的各方皆承担相应的承任,才能共同管理好安全,为社会、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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