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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组织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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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镇街、东营商贸园:
为确保建国70周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198号)要求,自即日起,请各镇街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含加油站,不含无储存经营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附件),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必须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所有危化品企业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突出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各镇街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企业将自查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应急处置情况整理编制成自查报告报各镇街安监站(应急办)。各镇街统一汇总后将各企业纸质版自查报告于6月28日前报送至区应急局411室。
联系电话:8225217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
                         
东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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