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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很大程度来讲实际上就是考核安全管理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当履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培训计划等7项责任,但企业负责人其实不是安全专业出生,这些活呢,他根本不知道这些或者说根本不知道如何做这些
所以,在《安全生产法》第22条就规定了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这些职责也是7项,基本上就是辅佐企业负责人具体实施他的活的。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后,会制定出相关考核基准,比如要求:要求企业负责人多久一次会议,多久一次检查,还有很多内容,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来讲,这些工作让负责人自己制定计划不太现实,只有你把计划安排好时,邀请企业负责人参与,这样的活才能干完,一般情况下,企业负责人会配合的。
所以说,考核企业负责人就是考核自己,自己有没有帮企业负责人安排好这些活!
当然也有企业负责人不配合的,他无故或借故缺席,这个时候,你就尽提醒义务就好了,自己留下提醒记录,防止意外承担责任。
关于考核表,可以找外部咨询机构协助,很多,但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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