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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那个通告,没仔细看吗,还发出来了呢,给你建议:
1“ 疑似中毒事件”“此事已被正式确认为部分食品或水受到亚硝酸盐污染而引起的中毒事件”前后矛盾!
2“食用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及食用了产生亚硝酸盐的熟剩菜,不新鲜的叶类蔬菜可引起中毒”这句话的表达是否还可以再作适当修改?
3 “严禁**员工到无牌证小食店就餐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否则视为违反公司条例并自行承担后果责任”,你这句纯粹是在推卸公司本应有的责任吗,试问,你公司条理里会有这么一条吗?假如有的话,那你们的公司条例得写几本书了!
4“保安队要严禁并驱逐小摊贩在厂门口叫卖、摆摊”你这一条有越权行为,这个是保安管的吗?
5 至于针对公司食堂管理,没那么简单吧,这点有必要在通知里说明吗,难道你们没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事物中毒应急预案?再说,你里面的条文也很不成熟的,都是很笼统的,没有实际的操作技巧,也纯粹是在推卸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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