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中国职场上有一份工作叫“钱少、事多、监狱见”——中国的安全员!
近日,一篇《这些安全员都被判刑了》的文章无意中触痛数万安全工作者的神经,在朋友圈与各大微信群引起疯狂转发和热议,许多安全从业人员已经开始坐不住了,甚至群情激愤,纷纷表示安全工作没法干,工资低不说,在公司就是个打杂,啥活都干,边缘化严重,没有一点成就感,可是出了事情,企业老总第一句话就是安全监管不到位或监管不利。对于盲目追求产量,生产管理混乱,制度不落实等等责任到最后都给安全部门记上。没出事、生产红红火火的时候,一切功劳与安全管理部门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你没有给企业创造出任何直接的经济效益。你查出一万隐患,消除一万件未遂事故,领导会说这是你们安全部门应该做的。出了事不但要被扣钱,现在居然与监狱“近在咫尺”,真要命!!!
令外更可气的是:日前中国安全生产报公号报道,某地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首先裁员的就是安全管理人员;尔后该报继续刊登的另一篇评论,竟然是告诫安全员要从自身找原因,这......难道我们安全员们注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
从多起安全员判刑案例来看,其中不乏有“监督不力”之说,但是,请别把“安全监督”当成超能力!
正如某位网友所说,监督之于管理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没有不行,但有也不见得一定行。
很难想象,如果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会不会因监督不力对交警判刑?更难想象,如果出现贪污腐败的官员,会不会连同纪检人员也一起判刑?即便在去年的三次重大股灾中,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也几乎毫发无损!那为什么安全员却要因安全生产监督不力追究刑责呢?
对于广大基层安全员来说,安全工作只是一份再普通不过的谋生工具,如今却要在事故后因监督不力遭受刑法审判,这是整个安全职业的悲哀,也是每个背负刑责安全员的家庭悲剧,如果这样的悲剧屡屡发生,那就是整个社会之殇。
安全部门≠违章纠正部门+隐患整改部门!为什么不能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生产责任事故分开来处理和判定呐,我们安全人承认任何事故都会关系的,但是责任权重是不一样的。
现场作业人员最听谁的话?当然是谁给他工资、谁给他晋升、谁能考核他,他就听谁的!但这些都是安全员难以做到的,所以如果要彻底纠正作业者违章,他的层级管理人员才最奏效;隐患整改也同样如此,安全员作为一个监督者和技术专家,实质只能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而不是直接解决问题。但是很多企业一碰到安全问题,恨不得立马塞给安全员,这样的企业不出事故才不正常,建议安监执法部门在事故后要彻查这类企业的管理层和生产管理部门,而不是安全员。
政府安监、企业安全本是一家人,管生产不管安全,在业绩第一的今天这个金钱社会,安全员有多少的无奈......
安全员到底是个什么岗?最权威的来源应该就是《安全生产法》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止于企业的一个岗,而应是多个岗,甚至是多个序列岗。譬如,安全总监负责企业总体的安全协调与监督、安全设计师负责企业安全体系的策划和咨询、安全工程师负责提供某些专项领域的安全支持、安全督察员负责基层作业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跟踪,而这些人员则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却只字未提企业生产、经营、业务、设备等部门的安全职责,这很容易给大众产生一种误解——安全管理是不是仅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关?而安全员被判刑的报道一出来,则更加坚定了他们的看法,舆论的可怕性就在这!这对安全人员是极为不利的。同仁们,你们是怎样认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