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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炉灶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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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液化气炉灶防火措施
                     
   (1)液化气钢瓶,不得存放在居室,严防高温及日光照射。钢瓶与灶具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室内不得同时布置其他炉灶(火源),通风条件应保持良好。(2)钢瓶与炉具都不得有漏气现象,可用涂肥皂水试漏,严禁用明火试漏。(3)液化气炉灶点火时,有自动点火装置的可先开气阀,然后采用炉具上的点火开关;对无自动点火装置的,应先开气阀,然后划火柴从侧面接近炉盘火孔,再开启炉具开关。如一次未点着,可先关闭炉具开关,过一会再按顺序重新点火。使用完毕,应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4)使用炉灶时应有人照看,锅、壶等不宜盛水过满,以免溢出熄灭火焰。(5)钢瓶要防止碰撞、敲打、倾倒或倒置,不得接近火源、热源。钢瓶不得与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严禁私自灌气。(6)液化气用完后,用户不得擅自处理瓶内残液。炉灶各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处理。
发表于 2008-11-1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thanks
发表于 2008-11-10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thanks
发表于 2008-11-10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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