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下半年“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初步确定了“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事务所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2016年下半年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相信《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将要重新修订并发布。2017年底前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社会服务组织,承担注册管理、考试评价和登记服务等工作。从这一点看,注册安全工程师可能将来由协会或其他组织进行管理,具体由安科院还是安全生产协会或是其他组织,不得而知。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健全完善考核制度。2017年上半年完成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修订工作。也就是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将启用新的大纲,考试时间也将是在2017年下半年以后开考。此外,还将制定安全技术能力水平考核认定办法,建立完善考核管理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将要进行能力水平测试,为后期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级进行铺垫。
如果文件下发,将明确高危行业企业和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比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总监必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我想这一条应该是很多注册安全工程师梦寐以求的上方宝剑。但是,一个人的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请为你新的岗位做好充分的知识和能力储备。
接下来,注册安全工程师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2018年底前取消安全评价师资质。注册安全工程师将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工程建设安全、金属冶炼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机械制造安全、安全评价检测、职业健康等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将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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