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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以下的安全考核,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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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HS绩效考核要点:
一,处罚:
A,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有报告义务的人员没有在1时内报告主管,EHS的,
1.        急救事故扣100元,
2.        可记录事故扣200元。
3.        瞒报事故的扣500元。
B,消防设施:没有获得书面批准,擅自动用消防设备用于非紧急情况的直接操作人员及授权人员,
1.        第一次扣直接操作人员300元,授权人员500元。
2.        第二次扣直接操作人员500元,授权人员1000元。
3.        开除
C,EHS问题整改:EHS问题整改部门负责人对EHS提出的EHS整改问题
1.        半个月没有反馈及行动不及时的,扣100元。
2.        整改不及时,导致急救事故的,扣300元,
3.        可记录事故的扣500元,
4.        经劳动能力鉴定达级的,扣部门责任人1000元,向上追责部门负责人两级主管扣2000元,3000元。
D,PPE配带:
1.        同一员工在一个月内发现三次没有带或不按要求带发放的劳保用品的,员工扣30元,班长扣50元。
2.        PPE因自己保管不善丢失,按工厂购买价进行赔偿后并重新发新的PPE给员工。
3.        因没有带劳保用品而发生急救事故的,员工扣100元,班长扣200元,
4.        因没有带劳保用品而发生可记录事故按急救事故员工扣300元,班长扣600元,部门主管扣800元。
5.        经劳动能力鉴定达级的,员工,班长,分别处理500,1000,向上追责班长两级主管,分别处罚2000元,3000元。
E,环保设施:无故不开启环保设施及不及时报告设施故障并申请维修的,
1.        直接责任人员扣100元,向上追责直接责任人员两级主管,分别处罚300元,500元。
2.        导致政府发执法文件或罚款的,分别处罚500元,1000元,2000元。
F,危险废物:直接或间接排放至下水道或乱丢弃不放置在危险废物仓库的:
1.        直接操作人员第一次扣300元,向上追责直接责任人员两级主管,分别处罚500元,800元。
2.        直接操作人员第二次扣500元,向上追责直接责任人员两级主管,分别处罚800元,1000元。
二,奖励:
1.        积极提出安全建议,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措施,经EHS及总经理评估采纳后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2.        年度评优秀EHS员工,班长,技术员,主管各一名,分别给予300元,500元,500元,800元的奖励。
3.        在工厂发生的紧急事件(如火灾,环境污染事故)中积极参与,防止事态变大发挥重要作用的,视情况给500-1000元的奖励。
三,说明:  
1.急救事故与可记录事故以集团标准判定。
2.以上除年度评优外,均以发生当月进行考核。
3.员工的处罚以每月100元为最高限,可连续扣至达到处罚标准为止。最高限为连续扣5个月。
4.EHS行为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规要求处理,相关人员作开除处理。
发表于 2017-5-1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此处罚制度必须是征求过工会和员工意见同意后才有效,否则你扣在多钱都没有用,员工可以追偿
发表于 2017-5-12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楼主的分享
发表于 2017-5-15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这样扣下去,哪天出厂门就真的被打了,扣钱不是一种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可以多次进行教育,碰到态度恶劣或者屡教不改的可以采取扣款的方式来达到教育的目的,但平时还是不要用的好,有些时候违反劳动纪律就是想多挣点钱,结果按照这个一扣白瞎了,更加火大接受不了安全教育的评定,这样下来可能适得其反,可以每天抓去教育,变相的让他的工资减少,天天啰嗦,天天啰嗦烦了就会按照要求来了嘛,是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17-5-16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手上路小心 发表于 2017-5-15 16:58
个人觉得这样扣下去,哪天出厂门就真的被打了,扣钱不是一种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可以多次进行教育,碰到态 ...

你是新手,不怪你。
发表于 2017-5-16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17-5-16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安全 发表于 2017-5-16 09:05
你是新手,不怪你。

是因为有绩效在所以很多人不会犯错么,求学一下,请指教
发表于 2017-5-1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与考核两结合
发表于 2017-5-17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企业有权制定各项制度,前提是不能与国家的相关法律相冲突。单从条文看,没什么不妥。
发表于 2017-5-17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学习了,感谢楼主的分享
发表于 2017-8-1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有点多吧
发表于 2017-8-18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合法不合法,安全生产法不是照样处罚责任人员,包含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罚钱等等,如果大家都没有异议,肯定合法了。
针对安全考核,更多地应该与个人职位晋升,薪水调整,还有奖金发放等相结合,更容易操作也更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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