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03|回复: 0

河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河北省应急物资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4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河北省应急物资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雄安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我省应急救援工作保障能力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建设了全省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平台,开发了“河北省应急物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物资信息系统”)。通过前期试运行,系统已基本具备运行能力,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推广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基本情况

(一)开发目的。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救灾、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救援、地震地质救援及安全生产救援等应急物资资源的入库、在库、出库动态智能化管理,建立多层级纵向互联、多部门横向互通的应急物资信息共享和数据管理体系,确保不同层级的物资储备部门实现实时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二)主要功能。通过信息系统可进行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域)应急物资信息查询、数据统计分析、物资入库出库、调拨物资跟踪等储备管理工作,完成申请上级物资(目前仅限救灾、防汛物资)支持、物资分配调拨、使用后物资回收等业务的网上申请和资料审核,实现物资储备信息智能查询和储备物资动态管理。下一步,结合使用反馈更新系统功能,优化业务模块,逐步实现政府实物储备、社会资源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的多渠道信息共享。

(三)信息数据库简介。依据《应急物资分类及编码》(GB/T 38565-2020),结合我省应急物资管理客观实际,研究建立物资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构架,通过统一的应急物资分类编码,按照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应急装备及配套物资、工程材料与机械加工设备等三大类及其五级细化分类目录,收集共计2163个品种的应急物资信息,同时可实现物资品种的扩展。根据物资品种、用途及使用方向,对录入系统进行规范分类、科学汇总,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共用共享奠定技术基础。

二、推进工作分工

(一)省级层面。省减灾委办公室会同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指导相关省直部门共同做好物资平台建设及物资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并负责物资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及系统管理,负责指导省应急物资供应中心进行储备物资信息录入及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指导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进行省级救灾物资信息录入及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省水利厅负责所属单位省级防汛抗旱物资信息录入及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所属单位省级地质灾害救援物资信息录入及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省林草局负责所属单位省级储备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录入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省级消防救援物资录入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省地震局负责省级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录入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省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省级储备应急物资信息录入及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二)市县层面。各市县及雄安新区减灾委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河北省应急物资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协调成员单位指导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做好储备物资摸底清查、信息录入工作和后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录入信息审核。

三、系统推广时间安排

系统推广工作分为自查录入、信息审核、总结报告、数据更新维护等四个阶段持续开展。

(一)自查录入阶段。(2021年1月15日前)各级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成员单位组织本地区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开展自查录入工作。储备单位要对储备的应急物资开展自查,认真清查核实,确保物资信息无误后,形成统计汇总数据,创建本级账号,并将物资信息录入物资信息系统,同时填写《应急物资库存明细表》报本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部门。

(二)信息审核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各级应急物资储备主管部门对本级统计录入的应急物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对照其填报的《应急物资库存明细表》和物资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数据,进行信息比对,确定物资信息无误后,梳理汇总相关情况填写《应急物资库存明细表》报同级减灾委办公室。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1年3月30日前)各级减灾委办公室在完成本地区物资系统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后,梳理汇总本地区应急物资信息,结合市县推广情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优化意见建议,形成应急物资储备和系统推广情况专题报告,并填写《应急物资统计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上级减灾委办公室。

(四)信息更新维护阶段(持续推进)。相关部门和储备单位要持续做好本地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变更维护工作,如采购、调用、报废储备物资,需在10日内对录入系统数据进行更新维护,确保系统信息精准、详实、全面反映各地实际储备情况,实现对全省应急物资信息的实时掌握、动态更新。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应急物资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提升我省应对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级减灾委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指导本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和储备单位按照规定步骤完成储备物资信息收集、核实、录入及信息更新等工作,真正实现全省应急物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二)周密安排部署,全面摸清各类物资信息。各级减灾委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做好信息统计和系统录入工作。储备单位要严格按照物资品种、规格、生产年份、数量、单价进行详细统计,有配套设施的物资需配套设施齐全,对无法使用或拟进行报废处理的物资,不再进行统计上报,详细摸清储备应急物资品种、数量、质量等情况。同时,各级相关部门和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尽快创建系统账号,及时进行储备物资信息录入和审核。储备多种物资的单位,如在试运行阶段进行救灾、防汛物资清查时已创建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录入其他种类应急物资信息。

(三)认真核实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要坚持“谁录入、谁负责、谁维护”的工作原则,组织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工作人员对录入系统物资信息进行认真自查统计,确保与库存保管账、总台账相互印证。要对录入系统物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现场核实校验统计物资品种、数量和生产年份等信息,确保统计物资信息、系统录入数据、物资储备情况三者相一致,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可靠,以保证物资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四)加强部门协作,全面推进应急物资信息化。各级减灾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应急管理、粮储(发改)、水利、自然资源、林草、消防、地震等部门的协调指导,定期组织座谈研讨,解决物资信息系统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统一培训、在线培训、通讯辅导等手段,帮助物资储备单位工作人员熟悉系统使用流程,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物资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推动河北省应急物资信息系统在全省应急物资管理中发挥实际作用,真正实现物资信息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共用,有效提升我省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4-5-10 12:42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