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包单位安全监管一直以来都是建设单位非常头疼的问题,这也是高危行业承发包带来的最大的安全生产问题,当初建设单位工程发包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工程施工进度并控制工程投入成本,但随着安全责任的法律追究越来越重,有些建设单位其实就是为了转嫁安全风险,处理本单位的安全事故毕竟有很多问题,工程发包出去以后至少在事故善后处理这一点上要减少很多负担和麻烦。
南京梅山铁矿以前属于上海宝钢集团,自从把外协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后,把外协的事故看做本单位的事故加以追责以后,梅山铁矿确实加强了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但是效果与宝钢提出的零工亡目标相去甚远,此后反复折腾,对项目部施工现场采用“旁站式”安全监管才真正扭转了安全生产形势,连续多年实现承包单位无工亡的目标,作为年产400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确实很不容易。
“旁站式”安全监管其核心就是现场双方安全检查确认和施工现场全过程监管,选用一些退休的有经验的老工人组成现场监管队伍,为每个项目部配备监管人员,数量基本上按照2人监管2-3个作业点为基本原则,并按照四班三运转进行配备并在项目部设置安全经理一名,安全员一名作为监管队伍的管理者,监管人员每天跟班类似于现在的所谓领导带班,工人没有下班自己就不会下班,每天的工作内容就是此表对各个作业点进行检查确认,只有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点才签字同意作业,否则作业点人员要么解决问题要么上井,各个作业点开工后,监管人员就轮流巡查各个作业点,发现作业过程人员违章及时制止,如果存在事故隐患的违章则责令停工教育并考试,经过考试合格并签订保证书方可允许1-3天后上岗,作业持续2个小时或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必须进行班中 安全检查,经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待到工作结束准备下班时再进行班后检查,存在隐患的立即处理或者交给下班处理。对于某些单体工程开工,必须要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涉及到当班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每道程序需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等,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将安全技术交底到每个人后交由监管人员,监管人缘核对人员、安全措施所需的防护工具等等后初步确认现场符合施工条件后(如照明、安全带、脚手架满铺、防护琅玕牢靠等)饭可以开工,开工后监管人缘不离开现场,其它地点由其他监管人员进行监管,百分之一百做到全程监控。
这种现场监管方式初期无疑对生产的影响还是很大的,项目部也是想了很多办法来应对,监管人员监管不统一等问题也暴露出来,但是随着教条式的坚持下来,项目部的员工逐渐从被动接受慢慢到了主动改变,形成了良好的习惯,比如下井前就该知道今天需要带什么不能忘了,过去那种违章想都不要想,更不可能做通谁的工作迁就一下你。这样下来对生产的影响也逐渐降低,搞好安全生产的可能只有六个字:不安全、不生产,否则就是赌运气,小概率事件吗?万一就是万分之一的概率吗?显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