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安全环保办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a)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b)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c)压力容器操作; d)高、低压电工。 4.2 安全环保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