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066|回复: 2

安全工作者维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2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X性别:男;年龄:25岁;籍贯:X;身份证号:X;现住址:X。联系电话:1X或X;
被诉人:X 地址:X:X; 性别:X; 职务:X。联系电话:X
二、请求事项:
1、被诉人支付申诉人3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合计人民币:7650.00元;
2、与被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一次性支付申诉人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1450.00元整;
3、仲裁事务费500元由被诉人承担并支付给申诉人。
4、被诉人支付申诉人52周休息日加班工资合444小时,共计17620.00元
三、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于2007年3月12日进入XX任人事行政部安全主任一职,主要负责公司工业安全管理工作。试用期工资:2450.00元(含生活补助费350.00元),同年6月1日转正8月1日加薪,调整后工资为:2900.00元(含生活补助费350.00元)
事实:
    被诉人至目前为止未要求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但自2007年3月12日起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证据:XXXX有限公司员工厂证;惠州市社保本;2008年1、2月工资条;
申诉理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第10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之规定,被诉人应支付申诉人从2008年1月至3月双倍工资。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之规定,申诉人要求与被诉人终止劳动关系,并由被诉人支付申诉人0.5个月经济补偿;
事实:
    被诉人工作时间实行每周6天8小时制,休息日(周六)“规定为正常上班”,自2007年3月12日至今为止被诉人未支付申诉人周六上班加班费。
仲裁证据:XXXX员工工资条;申诉人银行卡工资入帐明细;被诉人每月公布的考勤表;
理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32条、第44条、第91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第53条、第55条、第70条;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13条;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26号)第二项第2条;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1995年5月1日第3条;《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发(2000)8号文件;《最高人民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15条;《违反和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年12月3日)第2条;《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之规定要求》第20条之规定。被诉人要求申诉人休息日上班未安排补休,依法应支付申诉人休息日加班工资及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事实真实清晰,被诉人方未按规定支付申诉人休息日加班工资及按时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诉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日 期:

[ 本帖最后由 hdc315199 于 2008-3-28 10:41 编辑 ]
发表于 2008-3-27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

维权是必要的,对工人是那样,对安全管理人员也是一样,尤其在当前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不咋的情况下。
试想一下,老板会不会对一个负责生产的干部欠工资呢?
发表于 2008-5-24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你的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5-7-13 22:13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