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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后的反思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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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立即成立国家急难救助总局,负责全国以一省之力不能对抗的自然灾害的救助,负责全国自然灾害危险性的官方评估,负责训练地方各级抗灾救助力量,参与国家安全监察总局的日常安全监察;
2、从中国科学院独立出来以自然灾害防治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技研究院,地位等同于中国科学院,以专门研究自然灾害的防治;
3、每年九月全国进行针对民生的安全工作理论务虚会,每年三月全国进行安全工作反思会,每五年至少承办一次世界性的安全技术交流会,每三年至少承办一次国际性的安全技术交流会;
4、除在北京外,在全国各地如:郑洲、长沙、武汉、沈阳、济南、上海、广州、乌鲁木齐、拉萨等重要区域设立分局,保持常备力量,保持常备物资、保持常备抢险工具;
5、全国各地的地震台划归急难救助总局管理;
6、在全国重新调整设立地震监测网,在各监测站设立抗震的常备通讯工具,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汇报监测数据;
7、对所有的公共建筑进行终身质量管理,从设计开始到施工责任、质量验收都必须明确责任,至此建筑被正常拆除;建立建筑质量终身追究制度,设立建筑物身份档案制度;负有责任者,终身不得进入建筑行业,并剥夺其建筑行业的所有荣誉;
8、有地震危险发生的地域,学校建筑不得高于三层,楼梯不得建于楼内,结构不得用混砖;
9、监察建筑市场,建立建筑工程公司注册制度,取消一切包工队,保持施工队伍稳定;
10、对四川、西藏、贵州、云南、两广等地的国道安全进行全面监察,对有泥石流、山体滑坡危险的区域,限期进行混凝土锚索加固,并对加固工程进行环境评估;
11、四川、西藏、贵州、云南、两广等地的国道最大50公里设一服务站,山区最大30公里设一服务站,备有充足的停车场;
12、授权各军区或战区在灾害发生时,立即对灾害情况进行全面侦察;各军区或战区军事任务中增加自然灾害救助一项,并作为每年的军事演习课题;
13、各军区或战区至少保持一个完备的飞行装甲师;
14、国家急难救助总局的常备抢险力量实行双重管理,技术支持由国家急难救助总局负责,训练由武警部队负责,实行螺旋式工资,随工作年限和抢险次数及功勋建树增长,保持军衔制,年满36岁时,必须离岗,其工资水准保持两年,至到有新工作;
15、规范抢险工作程序,对各类抢险工具进行重要性评估,规范工具安全标准,进行系列化、标准化生产;
16、强制推行中小学抗灾教育,编制教育大纲;
17、停止一切如“中华文化城”类项目的建设,二十年之内不得动议;
18、设立国家捐款监察小组,由各捐款单位或个人随机抽取代表,由会计师、经济师、律师、法官组成,对捐款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对任何发国难财的人坚决镇压;
19、设立自然灾害防治奖励基金,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鼓励优秀青年立志于自然灾害防治;
20、全国人大增加对自然灾害防治有功人员授勋的比例,每三年进行一次,维护英雄荣誉。对在救灾中殉职人员,视为殉国,设立国家公墓;
21、国家定期公布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机率性分析,定期公布工业安全状况,定期公布交通与卫生安全状况,并以此作为各级干部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22、国家急难救助总局设立独立的火车编组站,至少有二列火车编组,作为指挥车,一列值班,一列备用;设立国家列车急救医院;未来有条件时,还应有专用机场和飞机;
23、铁路部门的每个铁路局,至少保持保留五辆蒸汽机车或内燃机车,并备有足够的燃料;
24、规范所有救护组织,准军事化管理单位必须授预备役军衔,对所有准军事化管理组织进行注册制度,定期审查;
(附:建议请“敬礼娃娃”郎峥以胡主席、温总理的特邀嘉宾身份出席08奥运会)

泰山石敢当也
于微山湖东之懒人居
2008-6-1
发表于 2008-6-22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值得政府部门好好研究
发表于 2008-6-22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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