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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chen

请教:先签许可证还是先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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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9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NYITING 于 2008-12-11 19:15 发表
在没有救援装备的情况下,必须先检测再施救,手续可以后补。

同意这个方法,手续在事故的面前是很苍白无力的
发表于 2009-1-15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签就可以进
事故应急,多理解一下。日常情况和事故应急状态有区别的,签字是正常的程序,事故应急还和正常程序一样吗?另外你们进入密闭空间,内外不保持通话吗?没有安全绳? 外部监护人员没有配备救援装备?
发表于 2009-2-2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特事特办,手续可以后补,但前提是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
发表于 2009-7-2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安全人,处理这类事一定要先救人在不手续,救人时一定要有人监护,不可一人独自操作,这样可以避免错失抢救时机
发表于 2009-8-4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说了我就不多说了
发表于 2009-8-4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救人第一肯定没问题,但救援人员安全也是至关重要的!
发表于 2009-8-5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说明一点,关于这个问题在你公司有关受限空间进入程序或其它文件中就应该相信的阐明,阐明一旦发现有人员晕倒在受限空间中了应该怎样处理。目前看来,你们没有做到这一点,须要尽快弥补。
其次,在签进入许可证时,是要审查的,不是大笔一挥,OK,可以开始干了。要实地观察,检测,人员培训,风险分析,危险能量隔离,控制手段措施的落实,营救措施审核,救援设施准备等等,只有这些都准备妥当了,才可以签名批准开始工作了。
最后,救人心切可以理解,但是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控制的是程序,控制的重点是减少、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因为没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同意盲目施救而导致更多的人员伤亡,那么就等于纵容,放纵!如果我去做事故调查一定要考虑给套上一条救援指挥不当。


[ 本帖最后由 安全将军 于 2009-8-5 13:16 编辑 ]
发表于 2009-8-5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血淋淋,惨烈的教训,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死掉了。案例1200931430分左右,
北京通州区新华联家园北区悦豪物业公司因一污水井因排污不畅,派工程维修人员维修污水井中的污水提升泵,先后有3人下井作业。作业人员出现中毒情况后,又有7人下井救援。
北京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后立即布警,通州区公安分局和消防支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其中1名消防队员在和战友一起先后救出4中毒人员后,其佩戴的空气呼吸器面罩被受困者拽掉而中毒身亡。此次事故供造成7人死亡。


案例2200974日下午,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新成恒宇石材1名工人进入厂内一净化水池清理淤泥,怀疑因吸入不明气体中毒致晕跌落净化水池内。随后厂内人员相继有6人下池救人,也全部晕倒在池中。7人被迅速救起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有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重伤昏迷,其余3人情况稳定。
类似的事故举不胜举......同志们,程序程序,先要有程序,然后执行程序,否则.....
发表于 2009-8-5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 50%的受限场所的死亡人员是救援队! 没有经过应急救援培训的人员,没有可靠防护措施,没有监护人,没有有效联络方式时,不要进入任何受限场所进行救援。


发表于 2009-10-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展开救援,不同于日常工作程序,环境状况是必须检测的,还需备有安全救护设备和监护人员。
发表于 2009-12-9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吴言1 于 2008-7-6 18:02 发表
在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情况下,应当先救人,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同意
发表于 2009-1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提出具体措施

没有应急救援预案可循吗?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18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1-1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做好充足的安全组织措施的情况下可以不用办证    毕竟我们是以人为本的
发表于 2011-1-23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情况下,应当先救人,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吴言1 发表于 2008-7-6 18:02


同意这个观点!
如果一味的遵守死规定,就要真的死人了!呵呵。
一定要有经验的人在现场指导救援,绝对不能急!否则里面的人没有救出,救援人员也可能会陷入危险之中。
发表于 2011-1-28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防护措施  先救人  手续后补  不出人命手续不开都可以   开手续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安全  不发生事故
发表于 2011-2-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没有应急响应程序呢?
发表于 2013-9-17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
签许可证跟救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受限空间的救援。在开工前应该有紧急救援计划,还有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专业的救援设备。这样的队伍根本不受许可证和气体检测的限制。他们有临危自行处置的权力,而且他们的进入是有安全保障的,不会产生二次事故,不会让事故后果扩大化。
受限空间的其他工作人员和监护人员,一旦发生事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进入受限空间救人。他们只有报告事故的权力。
发表于 2013-9-18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救人的人的个人防护措施后,立即把昏迷的人抬出,放在阴凉通风无危害的地方一直进行心肺复苏术等,及时拨打医疗求救电话,到专业医疗人员到来为止。
发表于 2013-9-18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救人的人的个人防护措施后,立即把昏迷的人抬出,放在阴凉通风无危害的地方一直进行心肺复苏术等,及时拨打医疗求救电话,到专业医疗人员到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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