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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883693

关于网友建议注安考试并分专业执业的讨论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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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6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关注中!
发表于 2008-11-27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的帖子

“技术”合订本啊,总量不变!嘿嘿!
业内各专业之间的微调,应该有长远考虑!!!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27 08:40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7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强力支持!
发表于 2008-11-27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分专业考试,但是比如建设部他会认可你安监局建筑注安吗?安监局能协调了建设部吗?关键是你安监局都不用注安啊
发表于 2008-11-27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开后肯定会很好的,专业知识更清楚了
发表于 2008-11-29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本来就是个大杂烩,所谓的安全技术在基础专业技术中都包括了,让那些基础专业的人士去考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就行了,只是安全管理和安全法制是基本通用的,但行业之间还是有差别,因此,建议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转为行业安全专业人员考试就行了,总局也可开脱了,因为他本来就没法协调。
发表于 2008-11-2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的帖子

那等于又回到了地方考试办证的年代了.分技术类别考试是正确的.目的就是要让通过的人努力把本行业的技术钻精钻透.当然这还需要后面的严格苛刻的再培训和执业考核做为辅助.

[ 本帖最后由 汉五弟 于 2008-11-29 03:15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分的層次明確﹐不過是否考上的注安証是一樣的嗎﹖
发表于 2008-12-5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分专业,和建造师一样,如果需要别的专业可加试专业类考试。
发表于 2008-12-16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参考建造师考试和管理方法
发表于 2008-12-1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的帖子

你说的非常对,很多过了注安考试的人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方面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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