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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方可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来党组书记 、局长 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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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级别不高,资历不深,业务不熟,不知能力如何?
发表于 2009-1-4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看效果,看雷厉风行的作风
发表于 2009-1-4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新总局领导对注安有所关注。
发表于 2009-1-4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我们注安的地位能在骆老哥的观注下有所提高
发表于 2009-1-4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团派的领导

团派的领导来了,大家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09-1-5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系不大
发表于 2009-1-5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给注安带个好头
发表于 2009-1-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我们这些注册安全工程师什么时候上任啊?
发表于 2009-1-5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注安师满怀期待
发表于 2009-1-5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的风雪大,南方的暴雨多,08过渡,09何如,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来自: 安全论坛(bbs.anquan.com.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bbs.anquan.com.cn/viewthr ... &extra=page%3D1
发表于 2009-1-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越大,不要失望也越大
发表于 2009-1-5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人,能否本企业老总的认可,需要共同关注

在企业内搞安全工作,普遍得不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因为,不出事故时,有安全管理人员天天督促,一些人很反感,常常抱着侥幸心里,对待安全管理“漫不经心,得过且过”,一旦发生事故受到连累的还是安全管理人员,有人认为是安全管理人员督促却没有制止,才发生的事故?这道理去跟谁讲?现在管安全的苦衷,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郁闷!!!!举例说明一下:国家颁布的有各种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一些法盲,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生事故了,应该由直接责任人来承当法律责任,如果让安全管理人员受到处罚,那简直是笑话,就好比一个司机闯红灯,却给一名值班警察判失职受处分,合适吗?
发表于 2009-1-6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在期待中
发表于 2009-1-6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
发表于 2009-1-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有一些硬性措拖出台!
发表于 2009-1-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实质性的举措,这才是最大利好。
发表于 2009-1-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好象未有安全工作的履历,仍然期待中
发表于 2009-1-6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关系,走后门   现在还是在职研究生
能有什么能力
发表于 2009-1-6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做实事!
发表于 2009-1-6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连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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