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外借员工连续加班劳累过度(家庭压力过大)突发精神病是否为工伤?我单位该负何种责任?拜谢
我单位有一临时工(锅炉工),在春节期间外借给兄弟单位看锅炉,年后加班期间突发精神病,现我单位已垫付医药费将其送到精神病院。后经过我单位了解,兄弟单位曾与锅炉工协商,春节期间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拿两个人的钱,兄弟单位给其准备了床提供休息。该临时工在值完一个夜班后又值一个白班时发病,该民工老婆没工作,哥哥智力有问题没工作,都由其抚养,老婆不愿意养他哥哥和他吵架,最近家庭压力过大。请教该临时工突发精神病是否为工伤?我单位该负何种责任?拜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的。
[ 本帖最后由 yzb5913_cn 于 2009-2-12 19:1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