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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埋在地下的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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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5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埋在地下的金子
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对相关行业和单位在注安的配备上,做了强制性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但是,我们很不能理解,所谓的强制性规定,在这些高危行业的主管部委,却没有得到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8年5月13日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提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我们注意到在此规定中只是含含糊糊的提及其他部门,并未明确提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更未提及按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强制性的规定在三大高危行业之一的建筑施工单位的主管部委没起作用。部委最新出台文件中尚如此规定,下面现状如何,就不用我来说了。
    到2007年为止,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为47284人,而我们国家仅高危行业企业就达20多万家,现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国的安全形势特别是后奥运期间的安全形势非常严竣,重特大事故频频发生,我们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更象一支消防队。查处是必要的,但更应该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患于未然。一方面现阶段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数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另一方面,却是大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被忽视,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执业印章至今迟迟未发。在2008年的建筑行业岗位薪酬调查中,安全工程师的岗位薪酬仅排名十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工作范围也比较广泛: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多个方面,但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就象埋在地下的金子,至今仍未被发掘。因此,为从根本上杜绝重特大的事故的发生,除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外,还应该最大限度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地位和待遇,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是相关部门摆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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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肯定得走到前头,落实下去还是得时间啊,毕竟安全工程师还是少啊!
发表于 2009-3-2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考了四年了,只注册四万人左右,二十万高危单位,一个单位一人,还要十六年才能满足
发表于 2009-3-25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等吧,那时又有一大批人还是不能执业,因为过了注册年龄了
发表于 2009-3-2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是相关部门摆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发表于 2009-3-2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信安全工程师
发表于 2009-3-2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萝卜”,我们要“日”!
欢迎大家充分学习楼主帖子的精神后,到三个“1”那个帖子“灌水”、“注浆”!!!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9-3-26 22:32 编辑 ]
发表于 2009-3-26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2007年止注册安全工程师也不止4万多哦.目前已经接近十万了.
发表于 2009-3-27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f__tom 于 2009-3-26 14:30 发表
我们要“萝卜”,我们要“日”!
欢迎大家充分学习楼主帖子的精神后,到三个“1”那个帖子“灌水”、“注浆”!!!


你要"日",强烈的意淫吧你?
发表于 2009-3-27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的帖子

对人格进行一下分析:你属思想不是很“纯”的那类!(仅属娱乐)
今日任务完成!!!哦,耶!!!
发表于 2009-3-27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是好的啊
结果不知道如何啊?

有种的顶啊
发表于 2009-3-27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8年5月13日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提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我们注意到在此规定中只是含含糊糊的提及其他部门,
本文来自: 安全论坛(bbs.anquan.com.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bbs.anquan.com.cn/viewthr ... &extra=page%3D1
这里的有关部门,并不包括安全监督总局,问他们是什么,他们也含糊其辞。
发表于 2009-3-2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确是埋在了地下需要及早挖掘冶炼派上用场.
发表于 2009-3-28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说两句!!!!!!!1

  个人观点:金子谈不上。革命工作的一块砖。
发表于 2009-3-28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的帖子

恩,很正确,就因为没有条例,建设部根本不把安监总局当回事。
发表于 2009-3-29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通过我们,可以使周围安全的事故更少,悲剧不再发生!
发表于 2009-3-29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想不通一个问题就是:招聘持“注安证”的企业大把,不信者可以上安全文化网主页上“人才招聘一栏”去看看,还不要说上“51JOB”,chinahr,cjol,jobcn”等门户网搜,这么多岗位全部都看不上?都会让你失望?

不是说我要一定要给某些伙计泼冷水,想问一句“伙计,考了注安证后你行不行?”!欠打击的人总是有那么多。
发表于 2009-3-29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对我提出意见有不同看法者,可以来跟我沟通。
发表于 2009-3-29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忘记讨论楼主的标题,我想说的是: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的!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而不是埋在地下别人就看不到!难道你还有更出色的逻辑?

现在的问题是:你是不是金子?现在不是贵重有色稀缺金属比较值钱?你如果是金子的话有没有人来挖你?如果没人挖,赶紧开发你的价值,不要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永远埋藏深地!
发表于 2009-3-2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高的通过率,通过的都是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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