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408
- 在线时间
- 小时
- 主题
- 好友
- 帖子
- 日志
- 精华
- 分享
- 威望
- 点
- 魅力
- 点
- 经验
- 点
|
楼上所有朋友,大家有说要系的,有说可以不系的,搞得楼主也不知听谁的好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判断,都有自己判断的标准和依据。做现场管理工作尤其是这样,往往使得我们感觉说不清楚,工人们在执行时更是感到不顺利。解决这类问题,我的体会是:进行某种具有危险性的作业,都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不能“空口说白话”,以“票证”说话,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比如在此图地点作业,固有风险是坠落,依上图看已经采取了相应条件的防护措施(假设现场只有这些材料),如若我判断可以干某某类的作业,我就出具作业票,制定的措施,必须有人签字落实,而且我会到现场进行检查;如果我判断某类作业不能做,确实有危险,我就不出具作业票,不允许进行相应的作业。因此要求我们出具的作业票一定要规范,告诉大家这作业票在特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呈堂证据,为此大家会认真对待自己所承担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