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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lh801014

[资料下载] (原创)由走路摔倒引发的安全工作者的职责,你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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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5樓的觀點是典型的杜邦管理模式。
不錯﹐值得推介。
发表于 2009-9-2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以前我们单位有个人走路摔倒骨折
发表于 2009-9-7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走路绊倒,或者不平整的路面缺陷导致,那么可能是安全工作人员的责任。
如果哦无故在平整地面、室内走廊摔倒


建议向提出要施行类似如下的规定:
办公室内,走路不能超过120步每分。
上下楼梯必须手扶扶手。
女同志在办公室不能穿高跟鞋。
厂内、工作场地严禁奔跑(特别是下雨不能奔跑,行人速度不超过8千米每小时,应急除外)
比如,笔筒的铅笔笔尖不能向上等等。。。。。。。

如果领导同意了,公司也施行了这些规定了。那么再发生类似的事故要调查该同事是否违章,事故是怎么发生的~~


本文来自: 安全论坛(bbs.anquan.com.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bbs.anquan.com.cn/viewthr ... &extra=page%3D1
发表于 2009-9-9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细节真的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发表于 2009-9-10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五楼就是杜邦的管理,安全挑战无处不在,就是要从小事做起
发表于 2009-9-12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路摔倒是常有的事,这个安卫也需负责吗??
发表于 2009-9-16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它的夫人意外怀孕了,难道要批评计划生育管理者吗
发表于 2009-9-1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的帖子

男人可以穿高跟鞋吗?
发表于 2009-10-12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抢劫不会怨公安
交通事故不会怨交警
着火了消防救火还会受到感谢
但出了事故肯定要找安全管理人员,什么监管不力,职责不清啊,都出来了
虽然都是他们的职责范围
这就是跟安监不一样的地方
有的单位出了事没责任,有的单位出了事你怎么都偶脱不了干系。
发表于 2009-10-17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理性客观分析。
发表于 2009-10-17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行起来很难啊,太细了,我们公司就安全在现场,办公室这块又不搞的,我才郁闷呢
发表于 2009-10-1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5楼
发表于 2009-10-2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领导说的对,确实是安全工作宣导不到位。
如果你能事先按5楼说的那样去宣导了,你那同事也不会摔倒的。如果还是摔倒了,你也会少点责任。
发表于 2009-10-2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的总结,深有同感
发表于 2009-10-2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的帖子

想得忒周到了!但是这样的话人还有法活吗?呵呵!
发表于 2009-11-10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工厂领导的说法

所谓“安全无小事”,不要因为走路太简单,就视其不在安全管理范畴。只要是在工厂出的事故,归根到底就是工厂安全卫生工作没有抓细,没有落实到每一处。真的很羡慕你们工厂的领导有这么高的安全觉悟。从这一细节也可看出,你们工厂安全的意识基础蛮不错的。做为安全人,即然管安全,就只能对所有的安全结果负责。谁叫我们选择的是这样的行业呢?
发表于 2009-11-13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2@
发表于 2009-11-2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也不要说了,领导永远是对的!
发表于 2009-11-29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坠落防护从地面开始做起的,这没什么好冤枉的。
发表于 2019-2-2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安全员,心里就一定要有除了事故就是自己没做到位的意识,虽然心里委屈,但问题暴露了就去改进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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