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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目标与方案:
组织应在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和保持文件化的OH&S 目标。
目标可行时应可测量,并与OH&S 方针相一致,包括预防伤害和疾病的承诺、符合组织应遵守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以及持续改善的承诺。
在建立和评审其目标时,组织应考虑组织应遵守的适用的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及自身的OH&S 风险。组织还应考虑其可选择的技术方案,其财务、运行与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方案以达到其目标。方案至少应包括:
a) 组织相关职能与层次为达到目标所规定的职责与权限;
b) 达到目标的方法与时间表。
应定期和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调整,以确保达到目标。
[ 本帖最后由 慈善消防大队长 于 2010-6-28 15:1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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