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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yang

工伤私了有后患回头再找老板被拒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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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的法治观念淡薄,特别是老百姓,难怪老是吃亏!再个中国的政府部门程序过繁,责任心不强也是个很大的原因啊!虽然法律是个有力的武器,但却不是每个人都会用,每个人都用得起的!我看这个问题如果没有贵人相助很难处理好啊!</P>
发表于 2004-12-10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ryang</I>在2004-7-30 8:24:40的发言:</B>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立案调查,认定饭店老板与郑某私下就工伤达成的协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责令饭店承担郑某工伤待遇全部责任。  
【评析】本案是职工工伤待遇私了引起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工伤职工发现受骗上当,最终求助法律,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以解决。发生工伤私了的事情,一般都由两方面造成,一方面是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安全责任和工伤保险责任,因为如果到劳动保障部门去依法办理,就必定追究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责令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工伤职工的待遇。有的用人单位甚至乘人之危,胁迫、利诱工伤职工放弃部分应得待遇。另一方面是工伤职工不了解工伤保险规定和自己的权益,法律意识不强,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有的在困难时出于无奈,或者贪一时之利,陷入对方的圈套。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住院治疗期间享受伙食补助费;医疗期间享受工伤津贴,标准为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经评残后,享受因工伤残抚恤金或在职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伤残待遇。本案私营饭店老板在郑某发生工伤后,不按上述法律政策规定执行,而是一次性支付3000元就推出不管,严重侵犯了郑某合法的工伤保险权益。国家工伤保险法律政策具体规定待遇项目的标准,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因此,尽管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双方签字同意,因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无效协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重新处理。</DIV>
<>好,处理得当</P>
发表于 2004-12-1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04-12-1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类问题,目前普遍存在,我现在就碰到两个案例,我认为可以继续使用法律,获得应有的赔偿,只是的确需要很多方面的证据才行啊!</P>
发表于 2004-12-1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发表于 2004-12-15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阿文</I>在2004-7-27 19:42:47的发言:</B>
工伤保险私下解决
双方都是违法的</DIV>
<>双方签订的协议是非法的行为,所以是无效行为。老板应提供赔偿。</P>[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5-3-18 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老百姓安全素质太低,工伤私了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05-3-2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没错,关键在于当事人要有耐心。
发表于 2005-3-22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走正当渠道的话,当事人得到的补助说不定回更少,其实现实中,双方都是情愿的,这个案例是个特殊情况,当事人并没有预料自己的病情回发展的那么严重,所以造成向老板继续索赔的事情,关键的问题师应该加大出现责任工伤时对所在单位记责任人的处理力度,这样才可以切实保证安措的及时到位,避免发生事故的风险,现实中,安措、劳保用品等亏欠实在是太多了!!!</P>
发表于 2005-3-22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civic</I>在2005-3-21 11:02:00的发言:</B>

<>如果走正当渠道的话,当事人得到的补助说不定回更少,其实现实中,双方都是情愿的,这个案例是个特殊情况,当事人并没有预料自己的病情回发展的那么严重,所以造成向老板继续索赔的事情,关键的问题师应该加大出现责任工伤时对所在单位记责任人的处理力度,这样才可以切实保证安措的及时到位,避免发生事故的风险,现实中,安措、劳保用品等亏欠实在是太多了!!!</P></DIV>
<>更少是不可能的,因为工厂方面会比普通员工更了解这些东西的。</P>
发表于 2005-3-28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了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只要是工伤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
发表于 2005-4-4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走正常途径,这外老板活该,私了不受法律保护的。
发表于 2005-4-4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ryang</I>在2004-7-30 8:24:00的发言:</B>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立案调查,认定饭店老板与郑某私下就工伤达成的协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责令饭店承担郑某工伤待遇全部责任。  
【评析】本案是职工工伤待遇私了引起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工伤职工发现受骗上当,最终求助法律,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以解决。发生工伤私了的事情,一般都由两方面造成,一方面是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安全责任和工伤保险责任,因为如果到劳动保障部门去依法办理,就必定追究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责令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工伤职工的待遇。有的用人单位甚至乘人之危,胁迫、利诱工伤职工放弃部分应得待遇。另一方面是工伤职工不了解工伤保险规定和自己的权益,法律意识不强,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有的在困难时出于无奈,或者贪一时之利,陷入对方的圈套。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住院治疗期间享受伙食补助费;医疗期间享受工伤津贴,标准为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经评残后,享受因工伤残抚恤金或在职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伤残待遇。本案私营饭店老板在郑某发生工伤后,不按上述法律政策规定执行,而是一次性支付3000元就推出不管,严重侵犯了郑某合法的工伤保险权益。国家工伤保险法律政策具体规定待遇项目的标准,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因此,尽管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双方签字同意,因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无效协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重新处理。</DIV>

好啊!
发表于 2005-4-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了应该视为无效</P><>在责令老板给予足额赔偿以外</P><>应当追究该饭店老板隐瞒事故的责任</P>
发表于 2005-4-6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color=#f70938><b>本人提一个问题:</b></FONT></P><><FONT color=#f70938><b>如果私了,合法的程序应该是如何的???</b></FONT></P><><FONT color=#f70938><b>切望答复!!!</b></FONT></P>
发表于 2005-4-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工不懂法律的实在太多了,发生了工伤处于非常无奈的地位,这是很悲哀的。应该对那老板不仅是要求承担医药费和伤残补贴等《工伤保险条例》上明确规定的费用,而且要追究其延误治疗所造成伤残责任的赔偿金,赔到其切肤之痛。一个文明的社会,天平必须向弱者倾斜,尽量维护弱者的合法权利。
发表于 2005-4-14 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伤者能够举证。可以要求赔偿。
发表于 2005-4-16 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打工者,安全教育跟不上,对国家有关法律不了解,难免违法。可老板应懂法,不应该私了。
发表于 2005-7-24 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是工伤,</P>
<>第二次是不是,要看是否为旧伤复发或旧伤直接引起.</P>
发表于 2005-7-27 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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