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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仓库“五距”、“五个严禁”、“六个必须”的要求
1、“五距” 即:物品的堆放必须达到“顶距、墙距、柱距、垛距、灯距”防火安全的要求,对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库房,内外墙距的防火间距可酌情考虑。
2、“五个严禁”即:⒈ 严禁闲人出入;⒉ 严禁一切火种;⒊ 严禁野蛮装卸;⒋ 严禁碰撞震压;⒌ 严禁违章操作。
3、“六个必须”即:⒈ 按性质分类存放不混;⒉ 不超过规定高度堆放;⒊ 防日晒雨淋通风条件好;⒋ 堆垛之间留有合理间距,保持道路畅通;⒌ 四号定位,五五摆放,先收先发;⒍ 无漏桶,无散包。
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一般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仓库室内温度≥30℃,应及时采取降温措施。
2、安全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仓库及车间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并落实制定整改计划。
3、应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范围配置防护用品器具,贮存剧毒物品的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物。
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章 概 念
一、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二、、破土作业
破土作业系指在事业部生产区域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三、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载人起重设备。
四、施工作业的风险识别
施工作业前,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事业部的安全、设备等管理部门对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制定的HSE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施工方案、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五、施工安全三宝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第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要点
一、高处作业
1、进行15米(含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桥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应系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钩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间代替安全带。
3、脚手架严格按规范和施工方案搭设;空隙应有防护;脚手板满铺且牢固;禁止随意拆除、损坏;架子和建筑物拉结点牢固,数量符合要求。
4、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立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应放入工具套(袋)内,较大或较重的工具应放妥或用绳子拴在牢固的物体上,不准乱放,以免滑落;
5、高处作业下部应设有明显的安全围栏,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通行或停留。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置双层防护。
6、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范围的烟囱及设备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六级以上大风或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夜间无足够照明时,禁止高空作业。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进行。
7、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预先摸清高空作业点周围空间电线的电压,在高压线危险区域内作业,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1~10千伏:间距3米;35千伏:间距4米),慎防触电。
8、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檀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9、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横杆攀登;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应完好;高处作业人员上下应有可靠安全措施。
10、临边洞口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且确保设施牢固、规范;禁止随意拆除、损坏。
11、因事故或灾害需进行高处作业的,包括强风、高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等高处作业,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经安全部门与主管领导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人员时,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口头批准,作业后再报安全部门。
12、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
二、装置检修
1、装置检修前,应建立相应的检修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
2、对装置检修工作,特别是边生产、边施工的生产装置检修,各部门要认真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
3、事业部的生产调度部门组织人员对装置进行停工后、开工前全过程的安全确认,并填写装置安全检修检查确认表
4、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监督承包商办理好入厂手续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监督承包商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
5、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安全措施、定检修人员、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6、检修人员在进入检修现场前,车间主管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修规程的教育。车间应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根据施工作业具体情况划分施工区域,并配置一定数量的、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7、在停工检修中,对有关储罐、槽、塔、管线等设备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其出、入口与生产系统相连处应加上盲板,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安全”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8、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的排料放渣阀门,警惕阀门有堵塞现象。待确认设备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入作业。
9、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井、漏斗,要做到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明沟、地坑(包括其它下水井)、地面、平台、设备、管道的污油、物料务必要清除干净,避免用火时发生着火或爆炸。
10、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制定精心操作、保持生产平稳的有关措施并认真执行。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应预先通知承包商暂停施工。
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应按照《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若必须用火作业的应按特级用火处理。
三、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电器设备保护接地应保持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作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配备专职电工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有记录。
3、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缆、开关箱的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器保持完好。
4、施工现场无电缆乱接乱拉现象,,接线头应使用绝缘布,。一般线路应架空设置,跨地面线路应有保护措施,禁止一闸多用。
5、潮湿环境中使用移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绝缘良好,设置位置和高度符合要求。
四、起重作业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5、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6、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7、作业单位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8、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要求
一、施工作业前
1、施工作业前,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事业部的安全、设备等管理部门对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制定的HSE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2、各级安全部门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各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经考试合格后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作业。
3、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并报事业部设备、工程、安全等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各类施工作业许可证。
4、事业部设备、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在施工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隔离措施。
5、安全隔离作业区内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装符合其压力等级的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域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容器、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必须实施施工区域封闭隔离,并由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生产车间和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7、施工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人员进入生产装置等作业时,应履行手续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机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检。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开关按钮和设备等,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等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5、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格乱扔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钉子鞋;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8、临时用电设施和照明用电的铺设、使用应严格执行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并符合电气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
9、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检修,不得使用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拆卸、敲打设备。
10、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车辆和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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