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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其法采用公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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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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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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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LEC评价方法
其法采用公式:D=LEC
  式中:D——岗位危险源危险性(危险程度)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E——人体暴露在此种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概率为1。然而,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分数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中间值,如表2所示。  

  
表2: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以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同样,将介于两者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3所示。
   
表3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从死亡的严重后果。由于范围广,所以规定分数为1~100,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分数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它情况的数值均在1~100之间,如表4所示。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4)危险性分值(D)。根据公式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如表5所示。
分数值        危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定量评价企业危险源举例。
  例如:某液化石油气公司手动灌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岗位,为了评价这一岗位操作条件的危险度,确定每种因素的分数值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钢瓶充装介质是液化石油气,其物化性质(以丙烷为准)为闪点-104℃,爆炸极限为2.3%~9.5%,常温压力下呈气态,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属一级易燃易爆物质。而钢瓶充装时需人工手动装卸枪头,容易导致有液化气泄漏并扩散于灌装车间空间,如车间室内通风设备不良,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属“可能、但不经常”,其分数值L=3。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灌装作业人员每天在此环境中工作,取E=6。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爆燃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严重伤害,取C=7。
  由公式可得:危险程度D=LEC=3×6×7=126
  对照表5可知126处于70~160之间,即目前手动灌装岗位作业条件属“显著危险,需要整改”一类的范畴。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比较简单,容易在企业内部实行,它有利于企业掌握内部各危险点的危险状况,有利于整改措施的实施。问题是三种因素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只有定性概念,无定量标准,评价时也很可能在取值上因人而异,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对此使用单位应在评价开始之前确定定量的取值标准,如“完全可以预料”是平均多长时间发生一次,“相当可能”为多长时间一次,等等。如此就可以按统一标准评价企业各子系统的危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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