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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师)只是注安条例出台前过渡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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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安监局敛财的工具。
2,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不临时弄个名份。
3,注安替代评价在"注安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已经表明。



综上所述------注安师兼容所谓的评价师已经是大势所趋。预计注安条例出台后,不伦不类的评价师自          我消失。
发表于 2010-5-23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强力建议取消安全评价师!
发表于 2010-5-23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师也能作安全评价。
发表于 2010-5-2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师是安全管理的最高职称!!!!
发表于 2010-5-23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那这个安评师什么人做?
发表于 2010-5-23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事不好弄啊。。。
发表于 2010-5-2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不临时弄个名份。
发表于 2010-5-23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强烈同意。
发表于 2010-5-23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强烈同意。
发表于 2010-5-2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强力建议取消安全评价师!
发表于 2010-5-24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3,注安替代评价在"注安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已经表明。"
这句话 我倒是第一次听说,请楼主详细说明一下
发表于 2010-5-2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发表于 2010-5-2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评价的权利是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里注明的。只要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法定权利,一旦出台不是谁能否决的。因此那些继续鼓吹安全评价资格考试的都是别有用心之人,大家不要上当。安安稳稳的拿着你的注安证件在这个政策等待期,耐心的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本行业相关知识就是上策。
发表于 2010-5-24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暗中迎来希望和信心的曙光
发表于 2010-5-24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原来的注安管理办法 就已经有了安全评价执业范围,但是一直不被总局认可,对其解释是企业内部的评价;而且看看征求意见稿的"第三条 注安 是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第四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 是 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应服务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也没有提到安全评价,
发表于 2010-5-24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高兴,今天真高兴。
发表于 2010-5-2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们,努力把
发表于 2010-5-2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评这个职业还是存在很多的变数
发表于 2010-5-24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师朋友们,学会等待吧,目前状态下多学点知识,为将来工作做一下准备。汉五弟兄弟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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