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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最新的:
我国大中小型工企划分标准修改
日前国家对现行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修改。《标准》将不再沿用旧标准中各行各业分别使用的行业指标,而是统一按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多少归类,主要的考察指标是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分的依据是1998年的统计数据。
参照一些国家的标准及各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大型企业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其中,特大型企业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亿元及以上;中型企业标准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余均为小型企业。
根据新修改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合计为10177家。
按新的划型标准,在国家统计局目前掌握的40多万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大中型企业合计为10177家,比原标准的24120家减少了13943家,减少57.8%,其中大型企业为991家,比原标准的7223家减少了6223家;特大型企业62家,比原标准的268家减少了206家;小型企业为458329家。按新标准,大中小型卓越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比例分别为0.21%、1.96%和97.83%,这一结构与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规模结构基本相似。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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