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749|回复: 0

现场脚手架、炉膛组合架搭设验收管理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场脚手架、炉膛组合架搭设验收管理标准
1  总则
为了规范现场脚手架、炉膛组合架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设施及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杜绝装置性违章,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起重工:搭设的炉膛组合架、临时脚手架、梯子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及相关起重设施技术标准,对搭设的炉膛组合架、临时脚手架能安全可靠性负责。
2.2  工作负责人:炉膛组合架、临时脚手架、梯子使用人员——工作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安规要求及相关起重设施技术标准,对搭设的炉膛组合架、临时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其安全可靠使用负责。
2.3  部门验收人:严格执行技术监督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对搭设的炉膛组合架、临时脚手架、梯子技术监督和质量负责,并进行验收把关和安全监督检查。
2.4  生技科:严格执行技术监督标准对搭设的炉膛组合架、临时脚手架、梯子技术监督和质量负责,并组织质量标准验收把关。
2.5  安监科:依照安规要求,对搭设的炉膛组合架、临时脚手架、梯子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  管理要求
3.1  炉膛组合架、脚手架、梯子的搭设、安装,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相关内容,并严格逐级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悬挂“验收合格”牌,并办理验收单。(验收单见附件)
3.2  工作过程中做好防火措施,工作结束,及时拆除;若不能及时拆除者,检修人员认真检查,清理火种及可燃物品,并做好防火措施,运行人员加强巡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  炉膛组合架及工作高度高于5M的脚手架,经搭建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联系生技科、安监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其余脚手架、梯子由起重工、使用工作负责人验收合格后,部门专责(安全员)验收签字后即可使用。
3.4  填写检验单时要求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要共同对脚手架按验收单所列条款逐项验收,填写时必须严肃认真,字迹工整。合格证由检修工作负责人、起重工负责人各持一份,并妥善保存,以备检查,保存期三个月。
3.5  双方检查合格后分别签名认可。在使用中出现缺陷,及时联系起重工作负责人进行整改。若经使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的脚手架仍不合格,考核使用负责人。
3.6  对工作中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不按以上规定履行验收制度者,根据本企业《反违章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4  附则
4.1  本规定由安监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4.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5  附录:
附录1:脚手架、梯子验收单
附录2:炉膛组合架验收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6-5-5 19:13

Powered by anquan X3.9 Licensed

© 2003-2026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