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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随事随飞 于 2010-11-21 09:53 编辑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大培训、大教育的要求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工作原则,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的,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线,以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重点,坚持依法培训,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规、标准和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考核体系初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形成,基地、教材、师资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规模和覆盖面逐步扩大,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但是,应当清醒得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带来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和新挑战。另一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本身存在着法制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和困难。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各项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信息化建设滞后,经费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覆盖面仍达不到要求,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现象仍然存在,干部教育培训工学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安全学科建设和安全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差异较大。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生产实现根本好转目标的重要时期。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大力度,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中的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努力解决工作中不适应的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发展,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整体素质,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和谐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培训责任,强化企业职工和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为促进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和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突出各类人员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培训需求导向,真正做到干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更好地为安全发展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竞争择优。充分借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成功经验,以改革促事业发展,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竞争促资源盘活,以择优促质量提升,实现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手段现代化、管理信息化。
——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针对性、实用性不强问题,把知识、技能、态度作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推动培训机构联系实际办学、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的机制。
——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把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实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与安全生产发展形势和工作要求相适应、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培训体系,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培训广度和深度明显加大,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提高,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责任的能力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全面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充分发挥。
——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以及依法监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建立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的四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网络,专业结构合理、数量质量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数量充足、门类齐全、质量优良的教材体系。
——建成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实现培训管理、考核发证、证书查询等网络化。
——全国市、县、乡三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全部得到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全部经执法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专题业务培训率达到100%。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资格证书或操作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应急救援人员资格培训率及专题业务培训率均达100%。
——进一步提升安全学科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安全类专业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与安全生产发展需求基本达到协调发展。
——培养和打造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到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达到20万人,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含安全主任)数量达到50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培训体系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规标
(三)开展地方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新一轮专题培训
(四)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
(五)继续深化高危行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大力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业人才培养
继续开展安全工程学科建设有关课题研究,积极推进和扩大安全工程专业教育认证试点,总结经验,推动安全工程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新机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努力争取将“安全科学与工程”设立为一级学科。以强化安全工程能力与创新能力为重点,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推进校企共同培养卓越安全工程师等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教育培训,支持和鼓励监管监察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需要选送人员参加。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大奖学金和助学金支持力度,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探索研究学历教育与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国家有关职业资格标准、安全生产准入标准等相互衔接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变招工为招生,为高危行业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技能等应用型人才。
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结合安全工程专业教育认证工作,在积极推进和扩大认证范围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通过专业认证的院校参加“卓越计划”的试点;组织行业和高校专家共同研究与现行安全工程专业培养机制相协调的“卓越计划”培养方案,明确校内教育和企业实践的学习内容和培养方式,强化提高学生的工程能力和职业素养,推动安全工程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不断完善。结合人才市场对安全技术与管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行安全类专业双学位制办学模式的探索,培养包括安全工程专业在内的、具有两个以上专业的系统知识和技能的人才。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研究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办法,修订完善继续教育大纲,强化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项”基础建设
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师资库,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完善培训教师选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加强师资培训。对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教师,在“十二五”期间至少再轮训一遍。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教材编写规划,统筹教材编写,突出案例特色,开发适用于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教材,注重加强农民工和企业班组培训教材以及多媒体教材的开发,逐步形成以文字、音像、多媒体软件等为载体,适应分级分类培训需要,质量较高、实用性较强的立体化教材体系。开展优秀课件、教材评选活动,及时向社会推荐优秀教材。
(八)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
(九)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
(十)开展安全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
(三)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投入
(四)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五)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职业资格制度,全面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的立法及其配套规章建设,加强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推进注册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监督,促进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与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政策,推动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激励机制,激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活力。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建立和管理,促进注册安全工程师充分发挥作用。做好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归并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与安全资格衔接政策,研究制定地方安全生产相关资格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衔接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大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业人员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中小企业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为骨干的安全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规划实施与考核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培训投入,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
负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度公布一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2013年底和2015年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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