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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过安全

该怎样让黑心矿主“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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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有没有劝钱交易?</P>
<>对黑心老板,枪毙算了</P>
发表于 2005-12-6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不错 可惜国内很多煤矿都是 国企 罚 到后来 还不是自己罚自己</P>
发表于 2005-12-14 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应该:特高、极高、超高、巨高、死高度重视,各地应狠抓、狂抓、猛抓。。。。安全,口号文件卡车拉,轮船装,这样就能减少危险<FONT color=#e61a1a>-<STRONG>100%</STRONG></FONT></P>
发表于 2005-12-15 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加强刚性管理,增加比例投入</P>
发表于 2005-12-15 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愚人扯淡。让一批黑心矿主倾家荡产,新的一批红顶黑心矿主会前赴后继地向暴利走来。</P>
<>社会制度的基础不思考,就发现不了根本原因。就此,我怀疑在座各位大都是矿主或官员收买的,来扰乱视线,避重就轻,从中维持既得利益。</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4 15:29:09编辑过]

发表于 2005-12-16 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大家个问题望回答:</P>
<>如果他们破产了,请问如何防止新的黑矿主又出来?</P>
<>如果他们都破产了,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该怎样能继续得到改善?小孩的学费找谁要?农民会不会为黑心矿主去说情?如果1000个农民一起去说情,换成你是安全监督局长,你如何处理这些闹绝食示威的可怜农民?</P>
<>如果他们都破产了,剩下的能源需求是全部交给大型国企煤矿吗?毕竟我们不能缺煤要用它发电搞生产哪?那么,大型国企煤矿的生产能力会饱和甚至超负荷吗?事故会不会可能更恶劣象这次黑龙江矿难?!</P>
<>所以,谈论如何处理煤矿主的问题太表面化,太肤浅。</P>
<>应该谈论的是,关于煤矿安全整治和技术改造投入这笔钱(数目不小),国家中央政府可以负担多少、地方省市政府应该负担多少、矿主负责多少,工人的意外保险应怎样支付和落实。讨论怎么保证有钱能投进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当中去,比讨论怎么处理那些家伙更有意义。不然你处理100个,事故隐患还在那里,这不起任何作用。</P>
<>黑心矿主必须要处理,但别全怪黑心矿主。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他们能够存在就说明我们体制肯定有问题,要抓体制建设是根本。矿主咋办?我看最少关3年,恶劣的10年,不要再严厉了,不全怪他们。</P>
发表于 2005-12-16 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煤矿问题主要是行业管理的缺失问题;</P>
<>主要是地方政府的有意纵容问题,牵涉到地方利益。</P>
<>还有国家在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方面缺硬性标准、或标准没有得到实施。</P>
发表于 2005-12-16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killing</I>在2005-12-15 15:59:47的发言:</B><BR>
<>问大家个问题望回答:</P>
<>如果他们破产了,请问如何防止新的黑矿主又出来?</P>
<>如果他们都破产了,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该怎样能继续得到改善?小孩的学费找谁要?农民会不会为黑心矿主去说情?如果1000个农民一起去说情,换成你是安全监督局长,你如何处理这些闹绝食示威的可怜农民?</P>
<>如果他们都破产了,剩下的能源需求是全部交给大型国企煤矿吗?毕竟我们不能缺煤要用它发电搞生产哪?那么,大型国企煤矿的生产能力会饱和甚至超负荷吗?事故会不会可能更恶劣象这次黑龙江矿难?!</P>
<>所以,谈论如何处理煤矿主的问题太表面化,太肤浅。</P>
<>应该谈论的是,关于煤矿安全整治和技术改造投入这笔钱(数目不小),国家中央政府可以负担多少、地方省市政府应该负担多少、矿主负责多少,工人的意外保险应怎样支付和落实。讨论怎么保证有钱能投进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当中去,比讨论怎么处理那些家伙更有意义。不然你处理100个,事故隐患还在那里,这不起任何作用。</P>
<>黑心矿主必须要处理,但别全怪黑心矿主。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他们能够存在就说明我们体制肯定有问题,要抓体制建设是根本。矿主咋办?我看最少关3年,恶劣的10年,不要再严厉了,不全怪他们。</P></DIV>
<>发现这小子有点脑子,哎,看来安全生产的领域也不全是笨蛋</P>
发表于 2005-12-17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一点!
发表于 2005-12-22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让黑心矿主倾家荡产,很容易做到,很简单,就是严格规范国家执法、监督、管理机构。</P>
<>想想五六十年代,谁敢黑心,当时的政府那可是深得老百姓信赖和尊敬的。现在呢?</P>
<>所以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只要政府机构不彻底改革,黑心矿主永不消失。</P>
[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5-12-22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先制止官商勾结吧,呵呵
发表于 2005-12-22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hawcolar</I>在2005-11-29 20:24:01的发言:</B><BR><FONT size=6>人民当家作主之时</FONT></DIV>
<><FONT size=6></FONT></P><FONT size=6>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大部分是走狗想出来蒙人的把戏</FONT>
发表于 2005-12-23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短期对策、红头文件甚至---一些法律,</P>
<>在国民浮躁心理、拜金主义、官僚主义面前,</P>
<>都很容易被融化,</P>
<>直至成为一张废纸——甚至可以比做————</P>
<>街头电杆上的×病小广告。</P>
发表于 2005-12-23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最近中央新报道,这样的数字永远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相信。
发表于 2005-12-2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倒闭 没收所有资产</P>
发表于 2005-12-25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是事前防范、“罚”得他倾家荡产!”同时关闭此矿!</P>
发表于 2005-12-27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让黑心矿主坐牢,还要让他赔钱———他们不是爱钱吗,就让他“倾家荡产”,不能出现“坐牢出来依然是个富豪”的怪现象”我同意这样做。。。。
发表于 2005-12-30 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够将黑心矿主罚的倾家荡产的部门和人员谁保证他们是公正的?怎样遏制官煤勾结?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GPCAH</i>在2005-8-19 18:59:03的发言:</B><br><>只有执法部门按章办事,不偏不倚才行,不然监督部门大贪官门又多了一条生财之道.监管与监督机制要跟上才行得通。</P></DIV><p>
发表于 2005-12-30 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发表于 2006-1-4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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