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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稳定弧 于 2013-10-23 11:53 编辑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SY6444-2010
8.6.14使用吊篮进行高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篮结构稳固合理,状态完好,不应超载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起重机械的制动器、控制器、限位器、离合器、钢丝绳、滑轮组及配电等项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3经确认合格的吊篮,应在吊篮铭牌上标注主要使用参考数据。
4吊篮作业应办理使用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行吊篮作业。
5作业时,作业人员佩戴的安全带不应系挂在吊篮及其钢丝绳上。
6提升用的钢丝绳应独立设置,吊篮底部应设置不少于2根溜绳,并有专人控制。
7作业人员携带的小型工具和物品应放在工具袋内,且不应同时装载其他物品。
8吊篮内不应进行焊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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