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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本报C3版报道了浙江倍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生产清黑牌煤矿专用洁肤液,并被浙江省龙游县卫生局责令停止生产之后,记者再次调查发现,该公司仍在销售这种没有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洁肤液。 日前,记者根据该公司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其营销专线电话,接线小姐表示有产品销售,只是他们经理不在。两个小时后,一位自称是该公司市场部经理的夏先生打来电话,记者表示需要1000瓶该公司的煤矿专用洁肤液,要求元旦前到货。该经理表示没有问题,并强调他们的产品目前在山西、贵州、山东、云南等煤炭大省都有销售。随后,记者拨通了其山东枣庄特约经销商的电话,对方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有550毫升/瓶和300毫升/瓶两种规格的产品,价格分别为38元/瓶和28元/瓶。而此前,本报报道浙江省龙游县卫生局已依法查封该公司生产的4.2万瓶洁肤液。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仅明确规定,任何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同时还规定了任何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否则,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3倍的罚款。消协有关人士提醒,化妆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应检查所进化妆品标签或小包装上是否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如果没有,则不要进货并销售。广大煤矿工人在购买、使用此类化妆品时一定也要注意类似问题,以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消费提示: 化妆品使用不当易患皮肤病 化妆品的护肤、美容、健身等功效可改变人体的形象,改变精神面貌,对人体的健康起着有利的作用。但化妆品的原料种类繁多,有的是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在生产过程中,如无菌操作不严,储存不当,消毒不全,则有利于微生物的生长繁殖,这些均可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不是所有的化妆品都“护肤”,有的甚至是牺牲你的皮肤来实现暂时“美化”的效果,然而很多人往往将一堆化妆品往脸上抹,美其名曰“抵抗外界的污染”,是否多少在自欺欺人呢? 人们常把秋冬季当成美肤养颜的关键时期,因为气候干燥,皮肤不适,于是频繁使用祛斑、润肤类化妆品。结果引发化妆品皮肤病患者增多。其中最常见的是化妆品性皮炎,其次为色素病变、痤疮样疹等。 常见的化妆品皮肤病致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化妆品卫生质量不合格,如卫生质量不达标,限用物质超标等,其中祛斑类产品最易引发的是因重金属超标而导致皮肤色素沉着问题;部分化妆品添加糖皮质激素,它在早期可以使皮肤变得细腻,柔嫩,长期使用,皮肤可见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及长痘痘;二是香料、防腐剂、乳化剂、防晒剂等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三是化妆品夸大美容效果,消费者受误导,盲目使用造成的。另外也可能使用者属过敏体质,化妆品使用不当所致。因此,使用各类化妆品禁忌很多,要因人而异,化妆品决不等于护肤保健品。(钟 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