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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安全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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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征选安全专家的公告
2011-10-26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技术力量,有力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果,确保辖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深圳市南山区安委会现决定征选安全生产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协助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咨询、指导与服务,开展隐患排查并协助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二、任职要求:

(一)学历专业:机械、电气、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新闻类专业的优先,大学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安全培训师等专门资质或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以上优先),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水平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四)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和处理,能独立撰写各类体裁公文;

(五)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具有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

(六)年龄限制: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七)待遇、聘期面谈。


征选采取个人自荐的形式,请应聘者将本人身份证明、资质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个人简历等资料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交至南山区安委办。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0755-26562815,传真:0755-26667431,电子邮箱:szns-ajj@163.com,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劳动大厦5楼。



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发表于 2011-11-16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议很好,可在全国推广。
发表于 2011-11-16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很好,,,实际行动起来就不一样了。。 有能力的上不了岗, 没能力有关系的上岗了。
发表于 2011-11-1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在全国推广
发表于 2011-11-17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咱就是地级市的安全专家了,也就这么回事
发表于 2011-11-1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省级的又怎么样??现在的中国不会用又真才实学的。用的都是关系户。
发表于 2011-11-1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汉五弟 于 2011-11-17 09:48 编辑

我是省级的又怎么样??现在的中国不会用有真才实学的。用的都是关系户。
发表于 2011-11-17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专家
发表于 2011-11-21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公务员考试被指存在严重就业歧视2011年11月21日 05:5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陈荞 李秋萌 选稿:徐俊

  东方网11月21日消息:昨天,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调查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此外招考还在政治面貌、性别、户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要求。

  岗位全设年龄门槛

  本次调查选定中央国家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会六个部门的公务员招考标准作为调查对象,并对其招考简章中是否存在歧视性要求,以及相关法规规章是否存在制度性歧视进行了调查。

  据介绍,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性别、民族、社会身份、残障、健康、政治面貌、年龄、身体特征等八个层面。调查显示,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所涉及的9762个岗位中,存在制度性的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的规定,两种类型的就业歧视比例均为100%。

  报告举例说,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系统支队科员的92个职位,均要求“28周岁以下”,但中国政法大学相关专家认为,没有任何科学数据可以证明28周岁以上的人士无法胜任民航空中警察总队系统支队科员的职务,因此其将年龄限定在28周岁以下不仅存在随意性,也构成了年龄歧视。

  性别歧视较为严重

  报告显示,在公务员招考中,除了规范性法律文件造成的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外,政治面貌歧视、社会身份歧视和性别歧视也比较常见。

  要求报考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职位,占总职位数的19.1%。性别歧视也比较严重,占总职位数的15.6%。再次是社会身份歧视,占11.5%。在社会身份歧视中,最为严重的是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占到85%。此外,身体特征歧视占到0.4%。

  调查发现,国家公务员招考在保障公平就业方面有一些积极的变化。比如,原来比较常见的“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等要求已经不复存在,放宽了某些疾病的判断标准,放宽了部分警察职位对身高、特征、视力等身体特征的限制,放宽了对于高学历人士和特定岗位报名年龄限制等等。

  针对目前国家公务员招考中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现象,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建议废除制度性歧视,修改相关公务员招考规则,并建立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审查机制,加快就业机会公平的实现。
发表于 2011-11-21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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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2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创意
发表于 2011-11-2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在全国推广。
发表于 2011-11-2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在全国推广。
发表于 2011-11-22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3楼说的非常实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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