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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知 识
第二章第五节
学习目标和学习重点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了解安全生产方针、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学习重点
掌握安全生产、消防、环保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安全法》、《消防法》和《环保法》关键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定义及内容
(1)安全生产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
(2)安全生产不是指国家对劳动者所有方面的保护,而是专指对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伤亡和职业危害的保护。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概念区分
(1)安全生产不同于劳动保险。劳动保险则是对社会福利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社会福利基金分配范畴。
(2)安全生产不同于劳动保护。为消除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所采取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均属劳动保护范畴,统称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除了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外,还包含保障机器设备安全运行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意义
(1)安全生产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巩固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和需要,是保护劳动力及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2)保证安全生产,包括“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这一完整概念。在实际工作中,既反对只重视生产而忽视安全,也要防止脱离生产而只讲安全,安全与生产有机而不可分割。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它的含义是:企业在组织和指挥生产,当其他工作和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要求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对待事故要坚持预防为主,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第一与预防为主相辅相成。预防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到位,就能实现安全第一的结果。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劳动保护的任务
劳动保护的任务从总体上讲就是解决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
劳动保护的方法
① 加强领导,综合管理。领导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② 贯彻法规,加强法制。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规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③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④ 加强安全教育、改善劳动条件。
⑤提高劳动保护科技含量。
二、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相关内容主要有:“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相关内容主要有:“规定了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或因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最高刑罚可达七年徒刑。”
二、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
《劳动法》
相关内容主要有:“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法律、规定,将受到经济处罚、停产整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 ”
《安全生产法》
对安全生产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作业人员的权利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求援和调查处理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工作重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该法对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求援、法律责任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粮库安全的管理规章
第二章第三节
第三部分(P118)
(一)安全生产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2)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3) 坚持周检制度。重点是火源、电源、机械设备、药品库等要害部位,查出安全的隐患要详细记载,建立档案限期整改。
(4)坚持“三不伤害”原则,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严格化学药剂的使用审批手续,对所领用的化学药剂,不得留存。如特殊情况剩余,必须将剩余药剂送回药剂仓库保管。
(一)安全生产
(6)粮食入仓时,粮堆高度一律不得超过安全存粮线。
(7)下班前,须关闭各种机械设备电源及门窗,做到人离锁落,保证仓库及机械设备安全。
(8)库内机械作业、登高作业、电器作业和化学药剂熏蒸等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章操作,操作时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检查,避免事故发生。
(9)加强对配电房、库区、生活区所用电器、线路和各种用电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带病运行。高压架空电线下面不准存放粮油及易燃物品。
(一)安全生产
(10)有毒试剂、熏蒸药品必须实行专仓存放、专人管理。药品出入库都要严格领用手续。运输熏蒸药品,必须有防护措施。装卸、运输、储存药剂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滚动、撞击;药箱(桶、瓶)不要倒置放;发现装具破漏,要及时妥善处理。
(11)参与熏蒸杀虫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进入毒仓,必须2人以上,杜绝单独进去,以防发生事故。
(12)熏蒸杀虫时,要在熏蒸区域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防止非工作人员靠近。
(13)生产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佩戴劳保安全用品,做好“两穿三戴”(穿工作衣、穿工作鞋、戴口罩、戴工作手套、戴工作帽)工作。
(二)安全防火
(1)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2)库区内严禁吸烟、明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库区内进行氧焊电焊作业。因工作需要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3)加强对消防器材的保管,经常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损坏或失效的消防器材。
(4)消防箱和消防栓前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库区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5)库区内严禁乱搭乱接电线,照明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线要有防护层,电灯要有防护罩。
(二)安全防火
(6)粮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和安装维修。每月定期检查库区内的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库区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远离粮库,在指定地点集中妥善保管。
(8)建立与健全消防组织,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职工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并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
(三)粮库作业安全规则
库区安全规定
(1)任何职工不得带火源进入库区。
(2)进入库区的职工,工作服(鞋、帽)必须穿戴整齐,女职工不准穿高跟鞋入仓作业。靠近机械作业的职工工作服袖口要扎紧,头发要卷入工作帽内。
(3)上班前和工作时间不准喝酒,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4)新职工必须经过3种形式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三)粮库作业安全规则
进出粮作业安全规定
(1)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时速不超过5km。
(2)车辆进入仓库卸粮时必须有人指挥及监督其倒车进入指定点。
(3)机械作业前,应对设备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再启动设备。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每半小时检查一次设备安全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人员从机底及机面上通过,机械设备的移动必须有机械设备主管人员在场才能移动。
(5)在卸粮过程中,根据保管人员对温、湿度测定后,确定是否开启抽风机。如因湿度过大不能开机抽风时,设备操作人员要密切注意卸粮点周围粉尘浓度。如粉尘浓度过大,必须停机,严禁在高浓度粉尘下频繁启动电器及人为制造火源。
(6)在封挡粮门时,安装应从下至上,每扇挡粮门板必须不漏粮,扣紧稳固。
(三)粮库作业安全规则 *
保管过程的安全规定
(1)熏蒸杀虫作业前,必须对环境、设备、警示设施、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后,方能进行作业。
(2)熏蒸作业过程必须落实专人负责观察及检测熏蒸施药环境,如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熏蒸作业要做好防烟火、防燃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工作,每半小时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熏蒸负责人必须事前编排好人员作业计划表,确保作业人员每次接触毒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每天累计一般不超过1h。
(5)熏蒸作业时,要设置明显警戒标志牌,阻止行人进入警戒区。施药后24h内有专人值班,并注意检查有无毒气外漏、冒烟、燃爆等现象。
(6)施药完毕,要对现场、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清洗工作。
(三)粮库作业安全规则
准备作业安全规定
(1)凡高空作业时,楼梯头尾必须有防滑保护,人在梯上作业,梯下必须有专人做固梯保护工作,高空作业人员要扎好安全带。
(2)离心风机每次启动时应将风机风门关闭,待风机启动正常后,再打开风门。
(3)库区需明火作业时,事先报库主任批准,并有防护措施才能作业。
(四)安全保卫
(1)粮库要建立保卫组织,主动配合当地公安部门,依靠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制度执行情况,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
(2)粮库要建立值班、值宿、夜间巡逻制度节假日要特别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3)粮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机密。对仓库容量、粮油储存数量、人员组织、护仓武器、保卫设施以及重要文件等机密事项,一律不得泄漏。
(4)加强门卫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5)库区内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6)建立安全责任制,以防止人员伤亡、设施毁坏及储备粮油、现金、票证丢失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7)粮库如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尽可能减少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抢救,贻误时间。对事故处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要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仓储作业中的安全防护
第三章第四节
第八部分(P199)
(一)熏蒸杀虫作业时的防护
(1)穿好工作服,戴好胶手套。
(2)用75%的酒精对防毒面具进行消毒。
(3)按相关要求佩戴好防毒面具后,对防毒面具进行气密性检查。
(4)经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仓工作。
(5)熏蒸结束,走出仓房后,迎风前行,并在上风方向摘下防毒面具,宽衣休息。
注意:参与熏蒸人员在分药、投药、散气和残渣、残液处理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戴胶手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熏蒸剂。
(二)应用粮食防护剂时的防护处理
(1)穿好工作服,戴好胶手套。
(2)防毒口罩用75%的酒精进行消毒。
(3)按相关要求佩戴好防毒口罩后进行气密性检查。
(4)经检查无漏气后方可投入工作。
注意:参与粮食防护剂及杀虫消毒作业人员,若遇药液溅到皮肤上时,应及时用肥皂或清水冲洗。
(三)机械操作作业时安全防护
(1)身着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长发者必须戴工作帽,并将外露长发束结于帽内。
(2)手戴纱质手套。
(3)若工作环境粉尘较大,应加戴防尘口罩。
(四)登高作业时的安全防护
(1)登高作业人员要穿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脚下穿软底防滑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靴鞋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应身系安全带或安全钩。
(3)二级以上高处作业,工作点下方应设置防护网。
(五)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
(1)使用金属外壳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或站在绝缘垫板上进行操作。工具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措施,安装漏电保护器。
(2)使用绝缘外壳手持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3)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4)电器操作环境应设置绝缘板,或戴好绝缘手套,脚穿绝缘鞋。
注意:从事电气操作时应具有从业资格。
消防基本知识
第二章第五节
第二部分(P163)
消防基本知识
消防工作是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专门工作,它的任务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具体应做到:正确理解“防”与“消”的辨证关系,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防消结合,做好灭火准备。
消防工作的原则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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