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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与父亲终审后至今未见面 律师称不排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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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吴英案的启示:给民间金融一缕阳光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郭芳 实习生 程祥|北京报道
  3月6日,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又到北京来了。这次是为会见吴英的事情奔波。
  他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见到吴英了。在维持死刑的终审判决作出后,虽经多方努力,仍一直未允许会见。吴永正很着急,已经坐不住了。
  案件已经进入了死刑复核阶段,吴英的辩护律师张雁峰等曾经跟最高人民法院沟通过会见的事。“最高院说,拿着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就应当允许会见,不让会见没有法律依据。若让最高院出一个允许会见的通知也没有法律依据,看守所不归法院管。”张雁峰说。
  “看守所说,浙江省政法委有指示,会见吴英必须要有办案机关批准。”张雁峰问,别的死刑犯都这样吗?“看守所说,别的不这样,就吴英特殊,所以省里有通知。”
  张雁峰于是向浙江省政法委求证,“浙江省政法委说,他们没有下过这样的通知,会见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应该归办案单位管。”
  这就像是一个死循环,按这个循环走下去,吴永正及张雁峰他们始终无法见到吴英。
  “我们还会继续想办法。”张雁峰说,不排除起诉金华市看守所,关心吴英命运的很多专家这样向他们建议。
  “开前门,堵后门,杀邪门”
  整个社会都在关心吴英案。在3月15日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温家宝总理说,他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了。
  恰巧也在3月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浙江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向媒体开放。媒体的焦点始终指向吴英案。人大代表们被追问的问题不外乎:吴英不判死刑判死缓,不可以吗?吴英案带来哪些启示?民间金融会改革吗?
  在会后的记者会上,浙江省副省长毛光烈数次被问到这个问题,几乎避无可避。他作出了简单的回应:“对于吴英案问题,浙江省高院已经作了判决,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我相信,我们的法院,一定会按照有关法律和相关事实作出合理的判决。”
  “关于吴英的问题,你们关心,我们也确实很关心。”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坦言,从感性上,(判死刑)不忍心,判死缓是不是也可以?“浙江的法院已经这样判决,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的时候更加慎重、认真。”
  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也赞同这样的看法,“从法律的角度,我相信我们的公检法机关;从情理的角度,我觉得死缓也是可以的。”
  全国人大代表、纳爱斯集团总裁庄启传私下与来自法院系统的代表讨论过吴英案。“有交锋。”庄启传坦言,“根据现行法律这个判决也没错,但从推动整个经济发展、推动制度建设所起的作用来看,这样判是否有利?这值得思考。”
  全国人大代表、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张剑星充分肯定了民间金融作为体制外金融的补充功能。“没有它,那些贷不到款的中小企业,不可能得到发展,尤其是在发展之初尚未被认可的时候。我们要把它利用好,应该用疏而非堵的方式,但长期以来,我们更多地采用堵和打压的方式,没有一个泄洪的口,它会到处乱冲直撞,无序的管理,甚至会导致灾害,即地下高利贷。”
  “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体制,中国的金融行业如果能放开来,让民营资本也能进入,民营企业家也能开银行,中国就不会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不会再有像吴英那种事情发生。”庄启传认为,不管吴英怎么判,都能让大家看到体制上的问题,通过吴英的问题能够使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有所触动。这对中国经济的转型发展是有利的。
  温家宝对吴英案作出了这样的总结:第一,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保障。第二,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
  这是吴英案启示的共识,也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吴英案的发生。
  毛光烈说:要开前门,堵后门,杀邪门。
  他所指的“开前门”即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中国的金融体系相对不完善,国外小型金融机构的总量占所有银行总数的80%左右,但中国的情况是,大银行多,小银行少,特别是为小企业服务的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太少,显得发育不足。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政策措施时提到,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这样就把前门打开了,而且还可以引导我们所有的民间借贷从地下走上来,先办贷款公司,然后再向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去发展。”
  同时,要把非法集资的后门堵住,坚决打击高利贷甚至是洗钱、武力逼债的邪门。
  “只有这样,我们的地方金融改革才能够逐步走上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中央已经很重视这些问题。”毛光烈说。
  记者见面会上,温家宝表示,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的民间金融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
发表于 2012-3-2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明真相
发表于 2012-3-2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啊,悲哀
发表于 2012-3-20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明真相
发表于 2012-3-20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无语!
发表于 2012-3-20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说什么好。
发表于 2012-3-20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也无语了。不知道吴英心中是怎么想的!反正要是我不能理解他!
发表于 2012-3-21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的法律还是要严格执行的,不管这个法律是不是合理,那是要等法律按照程序修改后的事。如果大家都觉得其情可悯而不严格执法的话,法律就没有严肃性了。
发表于 2012-3-21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中国法律建设的基本原则。法律是不讲情的。
发表于 2012-3-21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想知道事情背后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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