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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转发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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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转发科技部 中宣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201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2519-25日举办安全科技活动周。现将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21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区要按照科技部、中宣部和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安全科技活动周。

二、安全科技活动周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组织丰富多彩的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安全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科学素质。

三、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局于531日前,将本地区开展2012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情况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侯贤军,010-64464109        电子邮箱:kejichu@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2〕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

2001年以来,科技活动周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成为一项全国性的群众广泛参与的重要科普活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决定,2012年继续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时间是51925日,19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科技活动周开幕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继续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突出“科技与文化融合,科技与生活同行”的活动特色。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总体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突出行业优势和区域特色,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二、活动主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突出科技促进文化创新、科技成果惠及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活动:

1. 科技促进文化创新发展。围绕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通过科技展览、科普产业博览等形式,展示一批近几年的优秀科普展教设施、新型科技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创新发展。通过优秀科普作品推介、科普动漫、科普文艺演出等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鼓励科普创作。通过举办科技旅游、文化旅游等活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2. 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围绕重大科学事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针对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科技问题,开展专题性科普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各地各部门可围绕节能环保、食品安全、减灾防灾、气候变化、科学健身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理性认知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3. 丰富群众科学文化生活。将科技活动周与“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创新科普文艺形式,组织开展科普文艺汇演、科普剧等,把科普搬上舞台,宣传科学家与优秀工程师、杰出创业人才的成长历程和典型事迹,使科技成果融入社会,惠及人民生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文化食粮。

4. 送科技到基层农村。积极组织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博士科学使者和大学生科普服务队等,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普活动。通过举办科技咨询服务、职工技能大赛、科普讲堂、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等活动,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和参与科技创新。

三、活动形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的活动形式以群众性科技活动为主。可采用科技展览、科技下乡、科技咨询服务、科普讲座、科普大集、科普产业博览会、开放科技场馆和实验室、科技游园会、科普节目汇演等方式,开展形式新颖、活泼生动的科普活动,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科技活动周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重点组织好“科技列车行”、“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科普博览”、“科普能力建设年会”、“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中国科学院公众科学日”、“卫生科技进社区”、“科学使者校园行”、“青少年科普大赛”、“澳门科技活动周”等集中展示和示范活动。

四、活动组织工作

1.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针对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需求,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3.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传播手段,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创新促进文化发展和服务民生改善的新成效。

4.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活动有关要求

1. 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和重点项目,并于201245前,将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含电子版)报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2. 及时上报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地由科技厅(委、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12年科技活动周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630前报送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发表于 2012-4-4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是布置,谁来落实呢?
发表于 2012-4-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知道了
发表于 2012-4-4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在执行落实
发表于 2012-4-4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历认为。像类似的文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发表于 2012-4-4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什么科技。。。
发表于 2012-4-5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空话,闲着没事做,该做的没做,看穿你们了!
发表于 2012-4-5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中讲到安全科技了没有?
发表于 2012-4-5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事?里面一点与安全科技有关的内容都没提及到。
发表于 2012-4-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出文件人的工作。
发表于 2012-4-5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这种文,纯粹是为了增加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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